浙江是传统手工技艺大省,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资源丰富,4项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2项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遗名录项目,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中传统技艺类55项、传统美术类24项。近年来,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浙江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发展与振兴的新途径,大力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努力打造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重要窗口”,取得了良好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联合经信、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的实施意见》,从政策方面推动我省传统工艺的振兴。研究出台《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工程行动计划》等,提出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不断健全传统工艺振兴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以浙江十大历史经典产业为重点,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以及传统医药类项目,建立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给予重点扶持。22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组织评定首批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共100项。
根据项目的影响、规模和发展前景情况,按引领项目、示范项目、发展项目三个大类实施分类管理。要求各地在现有保护规划基础上制订振兴发展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振兴措施,推动形成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模式。制定出台《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省级传统工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了解项目存续状况,严格实施 “八个一”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保护责任,确保项目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学术研究交流,举办“大匠至心”非遗传承发展杭州沙龙、“青出于蓝”中国传统染缬技艺传承人对话等,突出传统工艺振兴主题,帮助传承人开拓眼界,研究解决一批传统技艺制约性难题,不断提升传统工艺设计、制作与衍生品研究开发能力,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
以“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以传统工艺传承人群为重点,依托浙江省5所研培院校组织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十四五”期间共举办48期,培训学员1570人次;同时实施浙江省本级非遗中青年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省非遗传承人群的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
聚焦传统工艺相关非遗门类,每年开展“非遗薪传”系列展演展评活动,2011年至今,先后推出了以青瓷、石雕、塑艺陶艺、抽纱刺绣、根雕艺术、金石篆刻、宝剑锻制技艺、纸艺扇艺等为主题的展评活动,评选出“薪传奖”、优秀展演及优秀组织奖,着力培育和发现中青年非遗传承人,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非遗与教育相融合,支持高等院校开设专业课程培养传统工艺专业人才,如丽水学院设立青瓷学院,培养了一批适应青瓷产业发展需要的研发队伍和技术骨干。
加强传统工艺类特色小镇培育,支持丝绸、黄酒、茶叶、青瓷、宝剑、文房、木雕等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发展,培育形成一批非遗特色产业集群。加强跨区域帮扶,开展与山区26县工坊的互动协作;在浙江·中国非遗博览会(杭州工艺周)、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浙江非遗生活馆设立“非遗+扶贫”专题板块,以传统工艺为重点,推动非遗传承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省内非遗工坊与四川等西部省份开展帮扶合作,杭州市推进浙藏非遗纺织扶贫工坊项目。注重依托特色非遗资源,突出传统工艺振兴,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认定浙江省非遗主题小镇52个,评选浙江省优秀非遗旅游商品300项,发布首批浙江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16条。
连续3年成功举办“非遗购物节·浙江消费季”活动,2022年6月1日至30日,全省销售非遗产品及相关衍生品9092.6597万件,销售总额10.04亿元,为提振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龙泉青瓷宝剑节、青田石雕文化节、东阳木雕节等专题性展会也呈现各自特色。联合中央媒体开展“央媒浙江行”采风活动,聚焦传统工艺,深入一线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推动传统工艺对外交流传播,组织赴俄罗斯、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和港澳台地区举办非遗展示交流活动,宣传展示浙江优秀传统工艺;浙江传统工艺元素精彩亮相G20杭州峰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浙江专场,第二、三、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场合,有效提升浙江传统工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