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兆荣:非物质文化遗产方法论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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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彭兆荣:非物质文化遗产方法论
时间:2024-06-13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41      分享: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财产”的一种遗留,与文化人类学存在逻辑关系——不仅是字面上“类同”,更是作为人类文化表述、呈现和延续的一种“存在形态”。因此,采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事实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单列”类型的产生,在知识形制、方法论方面就与民俗学、人类学存在密切的关系。从学科上说,民俗学、人类学对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历史形态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出现早先受到美国“物质遗产”(physical heritage)概念的影响。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部便特设了一个“非物质遗产”(non-physical heritage)部门,专门处理相关的事务,从而引出了“物质—非物质遗产”的概念和分类。后来,受到日本遗产保持法的一些概念和分类,特别是“有形遗产/无形遗产”(tangible heritage/intangible heritage)的影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2年正式将原来的“物质/非物质”分类名称改为“有形/无形”遗产。我国仍沿用“物质/非物质”的概念,内涵却是“有形/无形”。
事实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并非一开始就实行现在的分类原则,而是沿袭以往学术界所习惯的表述方法,在“传统民间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比如,在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中有过这样一种概说与分类:
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①
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29届会议上通过《宣布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也就是说,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上述表述和分类才被“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所取代。后来,考虑到“人类口头”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内容、形态和形式,便在其后的公约名称中删去“人类口头”的词汇。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正式的官方用语和操作概念。人们也开始认识、接受并有意识地保护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②。
从这一简短的历史概念的梳理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遵循的原理是民间文化与民俗事象。就大的学科范畴而言,都属于文化人类学。因此,以人类学的方法介入研究,亦名正言顺。
众所周知,人类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为田野工作(field work),这已成为人类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标志。在田野作业中,参与观察(participation and observation)是遵循的原则。参与观察存在两种视角和方法,即“主位(emic)—客位(etic)”。所谓主位研究,侧重于“参与”,指研究者尽可能地“成为当地人”,以便客观地反映当地人认识事物的真实情况。所谓客位研究,侧重于“观察”,指研究者以文化外来者的角度来理解文化,用比较的和历史的视野看待当地社会和文化。人类学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方法,即整体研究(holistic research),这一方式被称为民族志(ethnography)范式。
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之所以可以鲜活地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上,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多样性、活态性、民间性、地方性、族群性,这与文化人类学研究颇为契合。文化人类学在研究理论和方法上,要求研究者具有较为系统的知识,并能够联系研究对象和实际材料进行应用。由于传统的文化人类学大体上是以相对封闭的小型社会、边远部落、无文字社会为主要研究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范畴和内容也就成了重要的观察与研究对象。
人类学研究的视野与其说是“人类的”,不如说是“民族的”和“族群的”。因为,确认人类的基本单位为民族与族群。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其基本构造是“多元一体”,这不仅指56个民族是像“石榴籽”一样的整体,还有历史上的“多元族群”,比如客家人就是汉族中独特的一个族群。从学科意义上说,人类学属于专事研究“异文化”“他文化”(other culture),或曰“不同文化”的学科。“异文化”大都属于无文字表述或侧重文字以外的材料,比如口述、仪式、符号、体姿、声音、服装、饮食、色彩、器物等,其中有许多都属于今天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
非物质文化遗产突出一个重要的特点:“地方性”(localization)。当我们将一个社会当作同质的单位,就意味着这个社会的成员具有许多相关文化认同方面的东西:说共同的语言,崇信同一种信仰,遵守既定的道德伦理、族群模式、经济行为、生活方式、政治观念、意识形态、风俗习惯等。其与人类学最为接近的地方正是“地方知识”与“民间智慧”。“地方性知识”是人类学家格尔茨的用语,作为一个极其平常的文字表述而获得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且超出人类学的学科边界和范畴。与其说它是一个学术用词,还不如说是一个文化上的宣言。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在方法上的特殊性,致使人类学研究存在于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和文化多样性之中,也促使人类学成为一门具有独特的地域性方法的学科。同时,这也使人类学具有了远足的必要性:人类学家只有通过远足他乡进入“田野”,才能体验文化的差异。今天,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传统意义上的“地方”也产生了许多新质,“去地方化”(de-localization)和“再地方化”(re-localization)成了人类学研究新的课题。但通过一个“地方性”来研究一种超越“地方性”的方法并未改变。这也是文化人类学研究“文化变迁”的观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活态性”的生动体现。正像人类学家格尔茨所说:“人类学家并不是研究村落(部落、城镇、邻里等),他们是在村落中研究。”③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理解为在中华文明土壤中生长的“文化物种”,以中式的传统方法介入其中无疑是必要的。对于中国的“学问—问学”传统,“格物致知”是中国学问传统(知识)中问学(求知)的方法论表率。“格物”在中国传统的学问脉络中并不是简单的“物质”(对象),而是寓理于对“非物质”(道理)的求索。“格”大致有以下几层含义:1.到达、度量等义。《尚书·尧典》曰:“格于上下。”《苍颉篇》曰:“格,量度也。”④2.宣告,通告等义。有学者认为,“格”与“告”属于神话学上的“还原性认体”,皆从“口”,即神圣仪式中的“口”,意为通告预知⑤。这与“格天”意义相符。3.降临。《尚书·吕刑》曰:“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⑥其指神灵降临的意思。4.祭祀。《尚书·尧典》曰:“归,格于艺祖,用特。”⑦意为舜巡视归来,在祖庙以牡牛祭祀。
我国古代有“格物学”“格致学”。《礼记·大学》言:“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至知”,逐渐形成了“格物学”“格致学”,至晚清,与西方的“物理”合流,致使其范围缩小,转义为近代的物理学⑧。就方法论而言,“格致”就是通过对事物的观察、体验获得认知,与“实事求是”异曲同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强调对物的求索进而到达知识的获得。“实事求是”原也有同样的意思。“实”原指在房屋里充满货物,意思是财富和财物。《说文解字》译:“实,富也。”⑨总之,在中国的治学传统中,还包括求学的方法和手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范围和范畴非常宽广,所以从方法论的角度,“整体研究”“整合研究”是前提,而在方法上,多重考据必须兼顾。人类学从其诞生便开始了二重甚至多重考据,比如剑桥学派,亦称“神话—仪式学派”(the Myth-Ritual School)的旗手,古典人类学的代表人物弗雷泽便采用“二重证据法”,即口述与文献的结合。现当代人类学的发展更是在不同的取证方法和方向上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除了传统的田野现场资料、文字的、口述的、器物的以外,对声响的、图像的、体姿的、民俗的、生态环境的、符号化的、仪式性的、统计材料、体质特征的,甚至分子数据、DNA样本等以先进的科学手段所能获得的材料都不吝啬、不浪费。
近代以降,我国的学术研究方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20世纪以后,考古材料不断给学术界以影响,形成了一个开放的资料库。“地下材料”已经对相对狭窄的金石学提出了方法上革新的趋势。比如,张光直简练地将考古学概括为:现代考古学基本上是实地研究和实地挖掘地上材料与地下材料的学科。这门学科一方面是发掘新材料,一方面又是研究新、旧材料的。就材料而言,主要包括遗物、遗迹和遗址。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与时间、空间的关系也是资料⑩。换言之,地上/地下的材料,包括器物、文字和材料之间的相互关系都是考古学所倚重者。
于是,“地下”材料成了传统国学之治的重要补充,对传统的学问方式也形成了重大的挑战:一方面,地下的材料(包括取材、鉴材、用材等)形成了一种新的学问技术;另一方面,地下的器物与历史的文献记录如何互相配合,相得益彰。同时,我们也要面对有些传统的文字研究所得到的规律、定说因为新材料的出现而被推翻的情势。事实上,如何与传统国学的知识分类相衔接,一些饱学之士开始尝试地下材料与文献相结合的方法。“二重考据法”也应运而出。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研究院讲“古史新证”时曾有这样的总结: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材料之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以断言也。⑪
郭沫若在继承王国维的“二重考据法”之上,又加入国外学科研究的内容,尤其是人类学方面的成果,用于研究中国古史。闻一多则从学科分类方面介入,明确提出文史研究3个学科方法的更替,即“三种旧的读法”——经学的、历史的、文学的。他在提倡新式读法“社会学的”之下,以3个学科——考古学、民俗学和语言学取代之⑫。此间,鲁迅、朱光潜、朱自清、郑振铎、凌纯声、钟敬文等人,从不同的学科角度直接或间接地讨论人文研究的求证方法。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在这方面讨论最为集中者当属叶舒宪,他提出“四重考据”说,即传统的文字训诂、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等、多民族民俗资料以及古代的实物与图像⑬。
综而观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以多元视角、多方法整合为原则,方法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种类。学术研究形如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之发展,需要不断更新的材料。今天的人文学科发展,也需要新的材料去推证。科学研究说到底,就是用证据说话,人文研究也一样。新的时代要求注入新的材料,也包括新的材料类型。
2.学科分类。科学与学科也可以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科学是整体,学科是部分;科学是原则,学科是对原则的实践;科学是命题,学科是对命题的求证;科学讲述方法论,学科则以方法兑现。现在的学科,大致由来于19世纪西方的“分析时代”,学科分类也就越加细致,这同时也说明了整体性、整合性研究的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首先需要整体—整合研究。而文化人类学在整体研究方面独树一帜。
3.多样表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表现出的多样的表述、呈现特征,表明研究也需要多角度、多视角、多方法协作,以不同的方式对同一个事实、同一个事件进行探索。一桩事,可以用不同的表述方式加以描述和描绘。比如一个历史事件,可以用文字、绘画、雕塑、口述、歌唱、行为来表述,现在还可以影视、数字等不同的表述方式加以表现。不同的方式可以相互包容,比如仪式历来被视为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而仪式中可能出现口述、巫技、歌唱、跳舞等,它们共同参与一种表述和形式的传承。
4.整合创新。分析与整合从来是往两极运动的,分析越是细致,越需要整合。无论是学科发展、方法更新抑或是新资料的出现,都需要从一个新的高度加以整合。人类学在对“书写文化”作彻底的反思,凸显和突出传统的表述方式,即被文字话语“压迫”的其他表述方式,诸如口述的、图画的、声音的、器物的、仪式的等,而这些表述方式大多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列。
其实,对物的研究并非仅限于“物质研究”表象,而应该深入内部进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因此有了一个新的语义:通过特殊的方式进行原理探索。总体上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4种方法需要同时兼顾:1.确定的、学科化的遗产,比如考古学、遗址研究、文物研究、博物馆研究等,通过这些方法以确认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谱系”;2.对于大量民间、地方、民俗的“活态”事象,需要借助人类学、民俗学等的方法;3.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知识以及传承方式和“文化多样性”特色;4.对于那些包容了大量“自然—文化”因子的遗产,我国传统的农耕文明尤其值得侧重。因此,综合、整体的方法便不可或缺。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近年来,我国在非遗保护和研究等诸多方面成就斐然,有些达到了“天花板”的高度。但也存在重视“申报名录”“政府业绩”“社会宣传”“经济转换”轻理论研究的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体系”“地方知识”“过程形态”“技艺关联”等方面还有待深入。要解决这些问题,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不可或缺。
 作者简介: 彭兆荣,四川美术学院中国艺术遗产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厦门大学一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人类学、文化遗产等。

责任编辑:张书鹏

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上述文字来源于网络,作者对该文字权属若有争议,请联系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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