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福州: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二)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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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王福州: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二)
时间:2023-10-04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59      分享:
三、主体性:生命体的存在根由
透过对物质遗存的分析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呈现和建构过去,换一种思维,将目光投向主体,通过主体以及与其相关的世界更能活态地展现过往的民众生活。人是文化的载体,从那些掌握了专门知识并具有职业特征的巫师、教师与讲述人身上,从那些多才多艺、博闻强记、聪明智慧、心灵手巧且匠心独具等溢美之词里,就能管窥民间知识的系统性以及创新创造的能力。这些传承人在群体仪式或专门技艺中起着主持、组织或表演者的作用,因此,主体成为民族文化最好的基质承载、文明密码与承传基因,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世界来展示,既包括传承者的思想与理念,也涵盖普通民众的自觉行为,还包括与主体相关的环境因素。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提炼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围绕主体进行挖掘,这既是主体性的体现,也是中华文化一脉相承的民众立场,更是造就有机统一文化生命体的需要。如西周的《诗经》就存在采风传统,汉代还有专门的乐府机关,先秦的墨家学派就是底层民众利益的突出代表等。中华文明成就了中华文化的独特性,非遗扎根于民族情感与价值观,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其所覆盖的民间文化领域,如庙会集市、婚娶节庆、口头文学、民间绘画、表演艺术、手工技艺与民间知识等,不但代表民族(国家)的文化质量,更显现民众的文化立场。通过“非遗”赋予文化身份只是表象,扎根民族的情感深处,以筑牢生命体的根基,最能体现文化的主体性。
这种主体性,首先通过民族传统展现。传统往往没有固定的形象,因此是不可见的。主体让传统成为真实与可见的,非遗通过主体与项目来展现其丰富的形式。文化必须为大众所掌握,才能得到有序传承,因此文化史其实就是主体心灵的文化累积与显现。始自孔子的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主干,沁润于文化思想、意识形态与风俗习惯,情感因此成为伦理学、世界观与宇宙论的基石,且一切学问皆指向人性,包括感知、情感、想象、理解与意志等主体的心灵要素。中国人的道德关怀一经儒家倡导并建立起来,以儒学为主干的传统文化因之具备了情感基础与伦理特色。最为根本的是,由于儒学主导中国文化心理的建构,每遇文明转型,还会以文化潜意识形式不由自主地表达出来。这种潜意识以文化遗存承继下来,如克孜尔、库木土拉、森木赛姆、柏孜克里克、敦煌、庆阳、炳灵寺、麦积山、须弥山、云冈、南北响堂山、天龙山、巩县、龙门等静态遗存,同沉积于心的文学、艺术、思想、风习、意识形态、文化现象等,成为佛教征服民族心灵,同时又被儒家文化所同化而裂变的见证。难以否认,民族的传统文化生长于社会生活,尽管非遗只是近年兴起并兴盛的文化现象,但其对生活的依赖,决定其必须围绕民族的精神传统来展现主体性,必与民族文化的传承赓续以及保护利用联系紧密。
其次,通过民族特色映现。传统文化无论在先秦,还是在明清时期,无论是心学,还是理学,作为联结宗教与艺术的纽带,都始终围绕民族的精神与情感。儒家强调人的主体作用时不会抛弃自然万物,因为人不仅是生物性存在、社会性存在,还是精神性存在,三者有着相似的内在结构且统一于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且博大精深,这些重要的文化事件与时间节点不可忽略,包括魏晋玄学盛行,心性修养成为风尚,佛教徒与士大夫清谈交会,文化艺术因而空前繁荣;隋文帝复兴佛教,明清之际,士大夫对佛教全身心地皈依,佛教渗透到民族的心理结构与信仰习惯,弘道与人格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境界;五代尤其是两宋,禅宗将佛教与儒学、道学以及魏晋玄学相糅合,累积形成浩瀚丰厚的文化遗存。“孟子激进的人道民主与内圣人格,庄子抗议文明反对异化,荀子、《易传》的‘外王’路线和历史意识,以及以现实军事政治斗争为基地的古代辩证法和以阴阳五行为骨架的宇宙论,宋明理学的伦理本体、理学和非理学的儒家们的经世致用理论,都是既植根于此历史长河之中,又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最重要的东西。”⑧无论以政治—伦理为主体,还是以求真、求实和探险为特质,所展现的都是主体的文化思维与主体本质力量内化的成果。中国的易经、气功以及自我修养之法,让西方侧目也让其百思难解。如同西方文化有迷茫,中华文化历经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同样面临文化的反思。这表现为对待历史遗存的态度,除了古为今用并为现实服务外,也要考虑现实对历史的影响,以及时代、社会和历史之于人的局限性。
最终,通过非遗展现。理论建构的迟滞让非遗的保护实践遭遇困境,而非遗乃至文化遗产的理论建构关乎文化的新精神性,移植借鉴而来的非遗概念和操作形制等必须中国化,以改变围绕其打转转和对外来文化的盲目崇拜心理。文化作为精神层面的内在需求,必须立足乡土中国,并反映主体的精神诉求。因为文化“不单是促进物质进步的一种手段,如我们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类生存的整体繁荣,那文化恰恰就是这种‘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归宿”⑨。非遗的理论建设,必须立足自主的知识体系并反映国家的文化立场,重建主体的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与物质相谐和的文化管理目标。唯其如此,才能阐释好中国的历史传统与现实经验,才能提升中华文化的软实力与影响力。人类总是通过文化启迪智慧、陶冶性情、认知人生,以获取思想上的教益和精神上的满足。农耕文明的历史铸就中华文化的乡土性与民间性,氏族宗法血亲以其强固的遗风与力量,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传统形成的根基。有关非遗的概念整合以及理论建构,除着眼空间聚落背景外,重视日常生活中的手工、技艺等艺术,人与土地的捆绑关系,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种缘分与承继关系,还涉及亲缘嫡传、地缘乡传、业缘师传和外缘续传等多维缘分因素;同时,体系建构是对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梳理与提炼,须超离单纯的工艺与技能以及具体的物化作品,透过土石、制陶、琢玉、铸造、冶铜、铁器等形态,通过诸如《尚书》《周易》《考工记》《礼记》《天工开物》等典籍分类与工具形制,工具与相应的文明形态相映现,历史地追述其发生、发展的自然过程,以折射民族的性格与文化的传统。
四、实用性:生命体的外在呈现
封闭社会里,非遗多依托相关物什以体现物质性,一切好像自然发生、自动运行且为着满足主体的基本需求。而从文化角度审视,物质满足之后,精神需求的勃兴自然就上升为必然,表现为口头文学、民间艺术、表演技能以及手工技艺等的兴盛,因此,非遗不限于物质的有形载体,而是与主体的心灵世界须臾难离,表现为生活与文化的相互成就。前者企及人类的生活方式主要指日常的文化生活,后者则涵括个体、群体与社会等诸文化形态。纵观中华传统主干文化发展演变的历程,氏族与血缘成为农业小生产的纽带,神祇与祖灵得以成为核心并弥散于民间社会。血缘、信缘与地缘相互交错并遍布于各文化空间,稳固了代际传承并成为灵魂支撑。中华文化除了缘分的内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实用功能。“老子之于兵、荀易之于农、阴阳五行之于医、庄禅之于艺”⑩,用兵的智慧,种植的精细,医术的高明以及技艺的独特,累积形成兵艺、天文、炼丹与制造等浩瀚的文化遗存。农耕文明成就了这种实用性,其相伴于社会生活并与民族理性相随,铸就中华文化的独特基质。
这种基质源自先秦诸家的授徒、著书与立说,商周的巫史传统,以及魏晋的玄学,直至儒学主干地位的形成。特别是实用与理性相融合,社会生活与兵、农、医、艺等实用文化相融汇,拓展了中华文明的创新空间,有两层基本的含义:一层是对优良传统的固守,社会上层的艺术传承,遵循董仲舒“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主张;而民间的自在赓续,以“仁义”“孝悌”“忠恕”以及“诚信”等儒家传统为精神皈依,以文化多样性为目标,体现于饮食、服饰、风习、艺术与建筑等诸多物质形式。另一层是对创新的诉求,传统在持续传递中得以固化,但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并不断寻求内在超越。实用让农耕传统有了更加宏阔的历史纵深,民族文化的多元并存,奠定了中华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特别是近现代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不但巩固了文化的主体性,而且拓展了历史纵深并诞生了诸多文明新形态。
传统文化的诸外化状态一定与人本质力量的外化呈现相对等,文化因之成为主体心灵的映现与外化的成果,表现为大量遗存的绵延赓续。非遗的核心范畴界定,应围绕主体的文化心理,主动适应并契合主体的思维模式与智力结构。非遗自身知识体系的构建不但离不开这些文化传统,而且成为各个历史时期物质成果与精神成就的智慧映现。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乐感文化与实用理性双翼齐飞,实用性奠定了古代文化体系的底蕴。佛教、道教与家族、农耕、人伦相联系成为儒学的领地,依托六经,儒学浸染先秦、两汉、隋唐、宋元明清等各个朝代,累积形成了难以计数的心学与理学成就。这样,循依儒学挖掘的路向,可能存在两个学术重点:一个是围绕儒学的文化特质展开的立体阐发,包括知识生成的追述、主干地位的确证以及文化功能的阐发等;另一个是围绕儒家价值体系进行的系统综合,包括内在功能的阐发、糟粕理念的清理以及优秀文化当代转化利用的可能性,等等。文明历史的悠长与中华文化的精深,决定了其必是个浩瀚的文化工程,无论逻辑反思还是历史追溯,都由民族的历史文化而通向彼岸的精神文化,前者对应原始的精神结构,后者则还原为人类最初的文化形态。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干,也历经了复杂过程,直至6世纪的隋唐,才显现以道家和佛家为两翼的古代文化体系雏形。在此期间,虽发生了诸多变故,但其官方性质、正统地位与价值取向均未有明显改变。中华文化有序传承几千年,其文化根基也并不在国家,而是着眼个人、家庭与社会,其赓续发展也不只由知识阶层所自觉完成,而慢慢演化为社区、族群与民族的文化生命。
中华文化的实用性执著于历史,重长远且惯以系统思维去估量事物,并不计较短暂得失与成败利害,理性遂成为民族情感的记载,以区别将实用庸俗化的种种倾向。首先,对待文化的态度。生活累积一定伴随着文化创造,而创造所要面对的是活的思想与灵魂以及变化的环境与条件,因此对文化不但要进行评价还要有相应的标准。不同的文化形态自有其相应的评价、描述与评价标准。正像文化不宜二分,文化遗产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处置“历史剩余物”与“历史残留物”的态度以及如何看待“历史积淀”的争论,显现一个民族的文化素养与智慧。表面看是主体对待历史遗产的态度,包括能否放下历史的包袱,以及是否愿意积淀历史的剩余物等。深层看则映现主体对待本民族历史、文化与遗产的心理,具体涉及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这个‘结构’可以在该文化中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表现里看到,也可以在同一群人的政治行为中找到,同时,它亦呈现在该文化的历史过程里浮现的规律性中。”⑪其次,正确看待传统所蕴含的神秘因素。非遗凝聚人的智慧、理性与知识,因而成为传统文化背后的精神链接。非遗概念整合以及理论建构,除了依托主干线索并兼顾门类自身特性外,其核心范畴应着眼伴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所形成并演化的智慧与技艺遗存,特别是那些关乎心灵、事关心性的部分,包括观念性、宗教性与伦理性等。受科学发展和认知的局限,人类至今对诸如巫术、气功与太极等的功用不甚了了,但其关涉佛学独特的世界观、知识形态以及获取方式甚至关涉对主体自身的认知逻辑。再次,重视文化的当下转换。文化存在于生活但不是生活自身,通过生活体验人类得以在改造自然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意志品格与生活方式,并获取相应的物质成果,累积形成意识、风俗、惯习等精神成就。历史为现实服务,也不可就此将历史局限于狭窄的地域时段,亦不可将对历史的解构当作对历史的延续性解读,等等。

作者简介:
王福州,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述文字来源于网络,作者对该文字权属若有争议,请联系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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