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长林:产学研共同体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标志着产学研合作是实现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路径,为新时代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指明了发展方向。国家“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也强调,高校要加快完善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推进与企业、科研机构等资源共享,实现资源整合互补、协同发展的产学研共同体,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协同合作的有效机制。“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蕴含的价值理念和中国智慧,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治理指明了新路向,也对高校提出了新要求,为开拓新时代应用型本科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提供了良方。这一基本方略既是机遇也是新时代的使命。
“产学研共同体”是新时代我国高校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教育理念,反映了教育主体与教育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联结形式与耦合程度,是对基于“正和博弈”的主体间教育的一种价值追寻,也是新时代我国“双一流”建设所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期望 。产学研共同体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对高校回归教学本源,实现高校、企业、研究机构多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对促进我国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和善治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我国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充分,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因循守旧和闭门造车的现象。 “校热企冷”“有合无融”“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因素制约着产学研合作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国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与内在品质的塑造。在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当下,如何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产学研命运共同体,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之痛,促进教育本源的理性回归,成为我国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1 产学研共同体的内涵表征
1.1 共同体与产学研共同体的语义阐释
1.1.1 共同体 “共同体”(Community)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国内外多个领域研究者对“共同体”书写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最早可溯源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共同体(kovovia),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共同体”是为达到某些善之目的所形成的共同关系或团体。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指出:共同体作为与社会相对的一种生活,特指凭传统的自然感情而紧密联系的交往有机体。卡尔·马克思提出了“人的实质就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的思想学说。他认为真正的共同体就是其发展的条件和基础,代表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符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需求。
随着全球化发展,共同体理论的适用范围极大拓宽。共同体由自然形成的“原始共同体”发展到了“当代共同体”。 “共同体”大约在20世纪30年代引入我国, “共同体”概念引入中国后,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费孝通等人将“共同体”翻译为“社区”“社会”等。“共同体”在今天使用非常广泛,学界围绕基于自身学科相关研究议题对共同体展开了研究,主要针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经济共同体、科学共同体、教育共同体”等领域进行研究,并提出各类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核心特征。因此,从共同体的本体含义来看,共同体是一种基于共同利益的社会关系,形成的一种相互依赖、相互协同与共同活动的群体结构,是一种基于社会认同与心理认同的社会联结方式。同时体现着基于特定群体规范形成一定的共同体价值认知。
1.1.2 产学研共同体 “产学研共同体”是指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作为协同多元主体,以协议形式缔约建设的相互开放、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为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体联盟。产学研共同体是从宏观视角对中观层面、微观层面进行系统管理的一个创新组织,宏观层面共谋发展,中观层面交互融合,微观层面人才共育,它是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协同主体各方实现的高质量协同合作。产学研共同体中各参与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建立在共同发展愿景上,通过合作主体多方与外部环境的人才、资本、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形成人才培养的合力并产生联结效应,旨在建构多元主体并存、多维度互通的人才培养新路径。产学研共同体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力,是新时代我国高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积极倡导、不断推广的创新模式。
产学研共同体蕴含着丰富的价值理念,是顺应新时代的一种跨领域、跨文化、跨学科、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创新组织模式。产学研共同体的合作主体由传统的二元合作变成多元命运共同体,是在破解原有教育体系困局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利益主体协同治理的动力机制、剖析主体协同治理面临的困境及原因、评价协同治理的绩效,优化我国校地共建新型协同育人的新路径。
1.2 产学研共同体表征
1.2.1 凸显利益共享理念 产学研共同体是在政府宏观决策引导下,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以价值共识为基础,从各自的战略目标出发,以合作共赢为动力,组合形成的利益共同体,是一种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重要组织形式。“产学研共同体”不仅贯穿于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之中,而且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继而成为当下一种普遍认同的产学研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产学研共同体基于新时代艺术设计教育发展需求,以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整合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三方优势资源,开展丰富的多元合作,协力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创新活动,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构建政府引导下的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之间的新型关系,使行业和研究机构成为人才培养、专业建设重要投入方、培养过程的主动参与方,促进行业和研究机构的资源、信息、人员及技术等创新要素多维互动,激发新的发展动能,实现产学研多方在艺术设计教育领域的跨越发展,成为人才培养成果的分享者。产学研共同体在于通过教学、科研和产业的有机融合,体现“共生共存,共进共退”的哲学思想,是共生共存的关系,本质上是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的利益共同体,产学研共同体是新时代艺术设计教育新模式,因此,产学研共同体具有凸显利益共享的显著特征。
1.2.2 彰显合作共生关系 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依托各自的资源和优势,以价值共识为基础,以合作共赢为目标,彰显着合作主体之间的互相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共生关系。在产学研创新情境中,由于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有相似的行为准则,合作主体多方共生交换的是知识和信息,这就形成了合作主体多方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中信息既是产学研共同体知识创新的要素投入,又是维系产学研共同体合作关系的纽带,并依赖于共同体合作主体多方的信息活动以实现知识、信息与能力的转化。通过对信息活动的各主体、各要素、各环节及其相互作用实施有效管理,打造信息无缝链接,是形成产学研共同体信息供应链的内在要求。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合作主体多方通过信息相通、知识相传、基地共建、资源共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链接,形成了共生共荣的深度合作方式和多元化新模式。
2 产学研共同体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困境剖析
2.1 政策导向功能缺乏
“产学研共同体”强调在政府倡导下,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合作主体三方凝聚共识,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构建协同创新系统。在执行过程中,政府缺乏出台权威、完整的政策法规和合作准则,以政策、制度引导三方协同主体进行互动,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整体目标的行动合力。但在协同创新中,存在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产学研共同体现有政策存在执行效果不理想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实质性举措,造成协同育人没有针对性。产学研共同体在推进过程中,一旦出现知识产权或其他纠纷,合作主体各方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使合作主体缺乏稳定性。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在政府的支持政策中,宏观倡导性的政策不少,有力的实质性政策支持不多,政府对产学研创新设计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创新设计与开发经费投入不足。由于缺乏专门的产学研共同体协调机构,在政策上缺乏考评和激励制度,负责监督、设计、考核和推行产学研合作,很多项目难以根据相应的政策来协调各方。造成产学研合作松散推进,尚未形成系统化路径,以至于创新设计项目很难在合作主体之间获得充分互动。
2.2 合作主体目标迥异
产学研共同体的运行涉及到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等多方协同要素。不同合作主体面临着不同的生态发展环境和生态发展逻辑。由于合作主体各方对产学研共同体的定位、认知、发展目标迥异,各合作主体之间在利益追求及价值观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组织文化和行为准则。在产学研合作中,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的责任和科学研究使命,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及获得创新设计成果是其最大的价值追求。考虑合作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但忽视了企业对人才培养的作用。企业通常具有明显的利润导向,常以获得来自高校和设计院所转移的科研成果为目标,注重合作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因此,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不足。而设计院所更加关注创新设计的前瞻性和落地性,将实现创新突破放在首位,注重设计项目的原创性成果。这种价值观的分歧严重影响着产学研合作主体各方的共享利益,导致合作主体兼容不足,难以形成清晰的合作愿景,相关激励举措没有及时跟进,协同治理效果不佳,割裂了人才培养、企业设计实践和设计院所的关系。重新厘清合作主体的目标定位与发展逻辑成为实现本体论超越的“本然”与“必然”要求。特别是协同理念上的差异,严重影响了合作主体的信心,导致合作主体合力难以形成,缺乏直接利益的兼容,缺少互惠互利的合作基础,容易产生分歧,制约了协同创新整体效能的提升,导致产学研合作可持续发展目标难以顺利实现。
2.3 合作利益共享缺失
当前,产学研共同体建设表现为重挂牌轻落实现象,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互惠共赢的利益机制尚不完善。三方由于存在体制机制上的差异,致使合作主体的资源实现流通困难。高校的用人、聘任导向制约了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的人才向高校流通。这种现象容易造成合作各方设计人员精力不佳、动力不足、愿望和热情不高等问题。不能满足“产学研共同体”需求的有效推进。另外,合作主体缺乏完善的沟通对接机制,导致高校人才供给与企业、设计院所人才需求不匹配,造成设计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原因是合作主体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合作,对产学研共同体运行机制的探索不够,合作目标不一致,互动机制未形成,利益诉求互相博弈。对合作主体的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合作主体资源优势不均衡,协调沟通机制不畅通,互惠共赢的利益缺乏。阻碍产学研共同体合作的互动频率与互动效果,降低彼此间的互动效率,出现生态链条断链现象,造成合作难以可持续发展。
2.4 协同环境共享缺位
协同环境对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影响,良好的协同环境能促进高校与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合作,可以为实现产学研共同体各方在人才培养、设计研发和科学研究协同创新发展提供保障。通过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提升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的适应性。第一,为了打破传统教育体系、科研体系与市场体系,高校与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共建了新型资源共享设计研发机构,承载了公益与创造经济利益的多重价值,呈现出孵化、设计与服务等多维特征。然而在现实环境中,因其涉及利益方面较多,因此,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的公益性和市场化矛盾冲突,降低了合作效率。第二,高校通过与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主动融入区域创新体系。但是,这些基地在运行和实施上共享缺位,科研成果、科研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不乐于贡献,没有有效盘活协同主体各方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很难有效实现各协同主体之间的共享,没有形成高效的资源共享机制,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第三,三方之间合作“表面化”问题突出,未建立常态化交流和合作长效机制,合作方式上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导致合作主体多方的积极性不高。
3 产学研共同体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路径创新
3.1 构建政策导向新模式
政府是产学研共同体合作的催化剂,在艺术设计人才培养过程中承担着宏观调控、组织保障、资源整合等职能。因此,在推动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工作中,政府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承担了重要的参与、引领、推动作用,通过发挥其职能作用,协调合作多方利益关系,形成协同育人的共生联合体,构建政策导向新模式。第一,产学研合作是一种培养人才和创造经济的新模式,协同育人是一项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在政府的统筹和协调下,使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与高校互通互动,信息共享,合作共赢。为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促进和保护产学研合作教育,明确合作主体三方在协同合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及履行的义务,解决“缺乏”“迥异”“缺失”“缺位”等问题,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引导各主体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广泛盘活合作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以确保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实施,为合作主体各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法律保障。第二,政府应发挥资源配置职能,从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促进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组成协同育人的共生联合体,为艺术设计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技术支撑。第三,政府应出台鼓励产学研合作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通过经济杠杆调动设计公司、设计院所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另外,政府应对合作主体多方进行财政补贴,推动多方合作。为鼓励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进行实训合作,可以对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进行减免税收等政策上的补贴,让部分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发挥范式作用,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可持续发展。
3.2 重塑利益共享新理念
“利益共享”是产学研共同体的生命之源,体现了产学研共同体厚植利益因子、形成共同意愿、达成合作共识、齐心协力同行等社会价值哲学思想。厚植共同利益,化解传统思维的惯性掣肘,增信释疑、凝聚共识,推动共同发展。有效的办法在于恪守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激发各方热情,要秉持“利益共谋共享”的合作理念,要认识到合作主体的利益是维系合作关系的内核。通过整合合作主体各方资源,优势互补,使各方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构建产学研利益考量的合作理念,在系统分析合作主体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奉行互利互惠原则,实现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和利益最大化,合作主体在政策、经济、人才和文化等方面形成互惠共赢的共同价值关系。另外,通过管理创新,提升合作主体的主动性,最大程度地满足各方利益,共同谋划彼此发展的经济利益,共同争取政府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利益,携手促进艺术设计人才培养与经济共荣、产学研和谐共生的社会利益,协同解决人才培养供需问题的人才利益,以及产学研合作主体互动互补的文化利益等,自觉投身于建设产学研共同体实践,使合作主体共享合作成果。近年来,我国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经过交流与合作,逐步认识到合作主体利益共享的重要意义,产学研合作关系由浅入深,由低到高不断发展,合作模式也不断得到创新,形成进一步扩大多方利益交融的良性循环。因此,构建利益共享的价值理念顺应了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是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合理路径。
3.3 构筑互利共赢新机制
为了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目标,利用高校的人力资源优势,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的有效模式,促进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合作价值取向和利益协同的形成,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的开放式培养机制,理清各主体的协同职责,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生态,形成多维度、高质量的合作新格局。第一,突出产教融合,强化科研育人,从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利益出发,创建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培养的新机制,利用经济杠杆把多方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从制度层面促进产教融合与内涵式发展,以制度的规范性、合法性规制产教融合,创新利益补偿机制,形成“价值共建、资源共享、利益共生”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能力培养、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宏观层面聚焦内外部的质量评价、运行机制、监测保障;微观层面聚集课程教学保障和空间载体,实行多主体、多维度的共同体发展质量评价体系,以及立体、全程的质量保障机制。通过深入推动构筑三方共同体,健全完善协调产学研制度机制,积极支持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加快调整步伐,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产学研多方互利共赢,推动我国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第二,强化校企协同,建立多方交流机制,推进高校与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等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建立有效的常态化、制度化沟通交流平台,形成政府政策引领,高校提供人才智力支撑,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提供产教平台的良性互动,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三方协同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产教融合的文化氛围,实现高校与企业文化的深度融合,确保“产教融合”成为产学研合作主体多方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使命遵循。通过合作主体多方互通协调决策机制,真正实现产学研“多方共赢”局面,最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新机制。
3.4 营造协同合作新环境
环境对创新人才培养的影响力非常重要,是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的结合点,搭建高水平艺术设计创新共享平台,促进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支持耦合度高的产学研合作主体多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以确保“产教融合”成为协同主体多方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使命遵循。第一,构建产教融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提高校企协同育人质量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合作主体多方共建标准化艺术设计实训基地,开展校企校地合作,共同监管基地运行工作,使实训基地成为产教融合的“试验室”,聘请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团队完成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教学工作,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解决了学生和企业之间的距离,成为学生了解企业、融入企业的窗口。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要为基地建设提供政策扶持、经费保障。第二,构建产学研协同研发中心,三方相互协作,构建多方主体共建共享联盟。打破协同主体各方成员各自的功能边界,共同承担设计项目,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设计研发,为行业产业提供设计服务,进行成果转化,是实现精准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从严格意义上说,对人才和先进科研成果的充分展示,是撬动企业愿意合作的关键。第三,引进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入驻高校,构建校内产教融合共享平台。鼓励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依托高校设立“产业学院”“设计工作室”“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研发中心”,三方展开合作,共同助力创新型人才培育工作,整合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通过合作多方互动,相互交流、渗透,形成一支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机衔接。构建开放式、立体化、可持续的艺术设计课程,依靠高校教师在专业领域的科研能力,协同主体多方联合申报项目,共享研究成果,实现产学研资源共建共享。
4 结语
产学研共同体是新时代高校创新发展的新取向,为我国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将价值取向各异、运行机制不同的产学研合作主体在创新互动中实现有机融合,形成知识、人才和资源的多维合一,促进共同体和谐共生,是新时代我国高校艺术设计育人新模式的完美体现。通过打造产学研共同体,促进了产学研合作内涵的延伸和拓展,提高了专业与产业的对接效率,有效地将设计行业要素转化为艺术设计的育人力量,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完善了科技成果产业化链条,建构了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多元、多维、多层的协同机制,并以新的标准验证共同体在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中的功能和作用。产学研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作为一种实践的制度、规范和逻辑,突破了传统的合作体制,破解了高校、设计公司和设计院所合作的固有壁垒,丰富了产学研合作的治理体制机制,增强了协同治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实现了整体性协同创新。产学研共同体对推动我国艺术设计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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