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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丨开启文化产业的新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解读
时间:2021-12-11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23      分享: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胜利开幕,作为重要议程之一,大会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文化产业发展得到了党和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这在《纲要草案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纲要草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文化产业相关内容。

作为指导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草案》贯穿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三新”主脉,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应对新形势的战略魄力。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的文化产业也将开启新发展阶段的新征程。结合《纲要草案》,我们可以将文化产业新发展阶段的主要关注点解析为:实现一个战略目标,落实三个重点领域要求,塑造五个产业优势。

实现一个战略目标。即“建成文化强国”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同时包含了“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的战略内涵。我们需要在“建成文化强国”这一战略目标下认识文化产业的重要性,认识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文化强国建设中的相互补充和相互赋能的关系,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所以,建成文化强国,需要明确文化产业能做哪些贡献,需要明确文化产业需要强在哪里,要塑造哪些优势。

落实三个重点领域要求。即产品供给、文旅融合、文化体制改革三个重点领域的要求。《纲要草案》将“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三大内容之一,并提出了三个重点领域的要求,即:“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塑造五个产业优势。结合“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三个领域要求的内容以及新发展阶段的宏观环境,我们可以将《纲要草案》关于文化产业的新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分解为五个方面,也可以理解为要形成的五个方面的优势,即:制度性优势、技术创新优势、品牌优势、产业溢出优势和国际竞争优势,这是未来五年到十五年需要重点努力的方面。



1.以制度供给应对新发展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形成文化产业的制度性优势

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建议》中已经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纲要草案》也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法律法规”。

来五年到十五年,实际上是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应对未来发展中的不确定性最好的办法,就是确立制度的确定性。制度的确定性就是一种产业优势。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核心问题是文化市场体系的体制机制建设。在新发展阶段,文化产业必然会面临很多新问题,需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制度供给,以《文化产业促进法》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供给市场化的机制保障以及文化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的机制建设。




2. 以技术创新打造新发展阶段的整体性竞争力,形成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优势

《纲要草案》将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作为“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的有力手段之一,提出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加快提升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推进沉浸式视频、云转播等应用。”

科技进步正以人们无法想象的速度推动产业的发展,人类向数字世界迁徙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了。纲要草案数字经济作为独立的篇章,提出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在这个大背景下,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五到十五年,文化产业和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将是不可阻挡的大潮流,文化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将成为不可替代的优势。




3. 以文化品牌塑造新发展阶段文化影响力,形成文化产业的品牌优势

《纲要草案》提出:“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品牌。”文化品牌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具体承载,文化产业的文化品牌问题,实际上就是文化企业品牌问题。

经历了原始的、粗放的产业化阶段,我国的文化产品亟需一批有实力和有影响力的文化牌,能够代表中华文化形象形成品牌优势。文化强国的文化产业,不仅要有国内知名品牌,也要有国际知名的文化品牌。文化企业品牌表面上是传播力和影响力的问题,更深层是文化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问题。在新发展阶段打造文化品牌实际上就是要打造一批既有实力又有品牌影响力的基业长青的文化企业。




4. 以融合发展发挥文化产业的要素作用,形成文化产业的产业溢出优势

《纲要草案》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方面着墨较多,主要内容是:“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进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

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不仅是因为文化和旅游两个行业在行政上实现了统一管理的缘故,而是文旅融合本身也体现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表现为: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与国民经济体系融合发展。文化产业的壮大和成熟,体现在要在国民经济体系和旅游、体育、消费品、建筑、农业等相关产业中贡献“文化含量”,体现在文化产业的溢出效应。文化产业的溢出优势,不仅能够强化与国民经济体系的融合度,也能够大大提升相关产业的文化软实力,在国际竞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 以强化“走出去”促进文化产业的新发展格局,形成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文化强国的文化产业应天然具有国际竞争优势。《建议》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提出了与文化“走出去”相关的要求,即“以讲好中国故事为着力点,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纲要草案》更是更加具体地提出:“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开拓海外文化市场,鼓励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走出去’,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文化走出去这个问题不是新命题,但在新发展阶段涉及到新发展格局这一重大命题,需要文化产业界高度重视。新发展时期要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要更加重视开放,要以国内循环促进国际循环在新发展阶段,应着力解决文化走出去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能否在世界文化版图中取得与经济强国相适应的地位。实践已经证明,文化走出去的新内涵就是“卖出去”,所以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国际合作,要以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式增强文化竞争力,以强化国际文化产业合作的方式与世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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