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梦伟 侯小锋:凝视与弥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都市实践反思(二)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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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解梦伟 侯小锋:凝视与弥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都市实践反思(二)
时间:2024-07-16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40      分享:
二、“非遗”都市化实践的价值再显与传承困
(一)弥散与共享:“非遗”都市化实践的价值
“非遗”都市实践最大的优势在于运用大众媒介传播多样的地方性文化传统,而难点在于“非遗”的原真性记忆结构具有脱域化和碎片化的特征。“非遗”的都市实践打破了“非遗”主体与乡土生活场域的有机联系,有助于实现“非遗”知识理念共享和活态传承机制的共建。
1.弥散性的传承体系
“弥散”本为地质学术语,泛指其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互动和沟通的社会活动。“非遗”传承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传承人个体与集体记忆和社会互动的过程。[17]都市构建了一种流动性的文化生产消费场域,都市文化大众化的逻辑使“非遗”传承走向开放兼容,使“非遗”必然呈现出弥散性的传承特点。弥散性的“非遗”传承客体在社会阶层、目的意图和接受方式上都发生极大变化,其传承过程更加关注个体的创造、心理活动和记忆生成,更多指向“非遗”价值观念的传递。围绕“非遗”的知识、技能,趣缘群体根据自身爱好和需要对“非遗”进行学习和创作,是自发且自由的,并不需要尽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可以随时加入或退出,客体与主体之间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师徒关系,而是基于“非遗”分享性原则的学习。弥散性传承本质上是一种文化传播意义上的互动交流,其优点在于扩大了“非遗”传承的空间与群体范围,也拓展了“非遗”活态传承的路径。从传承理念上看,这些弥散性传承的受众对“非遗”本身的遗产价值和历史的理解具有一定的兴趣意愿,但通常是在情境化场域中的特殊体验所激发的个人行为与传承活动,具有开放和灵活的生活逻辑。[17]P51-5
从另一方面看,弥散性传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非遗”传承谱系和脉络的不稳定性,使“非遗”传承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受到影响。受众群体对“非遗”的传承表现出即时反映或偶然兴趣,尤其是处于旅游情境中的体验需求,这种需求在客体回归个人日常生活中就会被搁置,极容易中断放弃,无法形成完整的记忆体系,因此弥散性传承易造成“非遗”传承流于浅薄的皮毛,而无法深入理解其核心内涵。但整体上看,弥散性传承为“非遗”传承群体扩容提供了基础,对养成“非遗”新的传承氛围、生成更多创新视角有积极作用。都市中的弥散性传承表现活跃,也增进了“非遗”活态传承的潜力。
2.“非遗”知识理念的共享
理论上看,“非遗”进入都市是一种知识共享活动,通过都市文化和消费者产生链接,使“非遗”精神与价值在现代社会得以延续发展。具体分为两种方式,一条通过官方政策进行系统性保护,获得自上而下激励和外部感知的互动传承方式,另一条是推动“非遗”进入都市大众生活,从都市民众中获得新的传承动力。人们共享“非遗”的文化内涵和审美价值,已成为目前“非遗”发展的共同理念,也是都市重塑地方影响力的动力和途径之一。都市空间中主客体频繁的互动,将生活空间与消费空间、文化空间、传播空间叠加,“非遗”的都市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非遗”的大众化传播。一方面,都市旅游经济改善了“非遗”传承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地位,激发了“非遗”传承人的身份认同,也赋予“非遗”作为地方文化象征的特殊价值。另一方面,都市大众多元化的文化精神需求为“非遗”都市化实践提供了契机。都市通过移植“非遗”资源,在都市场域中重新构成新的实践方式和知识体系,创造了一个新的传统文化交流场域,也拓展了“非遗”的全民共享和多元空间格局,促进了“非遗”动态发展,是一种新的“非遗”再地化手段。如:“非遗”博物馆是历史生成和都市日常的对话方式,也是外来者接受本地知识的沟通方式,这类需求虽然来自“自上而下”的文化纲领,但它所倡导的“非遗”运动“全面化”无疑具有积极的一面,是结成“非遗”保护城乡共同体的新路径探索。“非遗”连接了民风民俗、民情民意,通过共享“非遗”知识和保护理念,建立起乡村与城市之间文化亲密性,有助于跳出“非遗”的单一保护模式,构筑城乡一体、城乡共建的“非遗”传承保护机制。
(二)剥离与消解:“非遗”都市化实践的困境
“非遗”通过融入都市大众化的文化转型获得了新的文化意义,都市则通过“非遗”的移植来抵抗都市日常生活的工具理性。但在“非遗”嵌入都市的实践过程中,“非遗”的观念、情感与发展逻辑是非常复杂的,如何使都市民众理解“非遗” 与地方社会发生互动的完整形态,如何处理乡土与都市“非遗”受众的区隔以及“非遗”在都市生活的意义转换,需要我们突破“非遗”的前置概念和保护传承逻辑,面对“非遗”都市实践现实境况的重新建构“非遗”与都市社会的联系。“非遗”都市化的困境在于以下两方面。
1.主体剥离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使都市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关系组织的神经中枢。都市塑造了现代生活和娱乐方式,它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的空间场所,具有强大的流动性、开放性和感官性特征。列斐伏尔指出,都市空间是根据空间“生产者”和“管理者”的意愿被策划出来的,实际上是被施以“隐形的”“非暴力”的话语权力。[18]由于城乡一体化运动,都市文化也深入乡村,传统农业社会文化生态的消解促使乡村生产生活方式、互动交往、价值观念都发生了转变。有些“非遗”即使未离开乡村,也在一定程度上经历着“脱域”的实践。“非遗”本身所指向的知识性、原真性和活态性等情感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指向资本化、舞台化和娱乐化。哪怕是土生土长在农村的“非遗”传承人也逐步接受了都市价值观念和现代消费理念,他们也会根据特定的要求,在特定的空间内进行展示或表演,由诸多技术设备和观众所围合、再造的生产空间规训着“非遗”的形态,使“非遗”内核不断被抽离出原有的乡土生活,演变成大众的想象与审美,为观者制造了一种“非遗”文化的“幻象”。
“非遗”进入都市后,“非遗”主体的知识谱系、文化心理以及生产机制等结构要素均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不同于“非遗”通过文化自身迁移流动的历史性和整体性的变迁所带来的知识递变、更新和迭代,而是强调“非遗”在都市化中的陌生化形式与景观化特质,“非遗”在都市空间中被“馆舍化”和“舞台化”。都市作为政治权力中心将“非遗”适用范围进行了多维度的延伸,借以弥补城乡文化之间的不平衡和疏离感,同时也借助“非遗”来建立传统与现代的审美区隔,以便从资本逻辑出发,以异化的空间使都市人暂时逃避工具理性,[19]文化宽泛与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城市社会一体化的成功。[16]P50-56但过分强调融入都市现代生活也使“非遗”在地化实践成为大众文化的附庸,使“非遗”失去了主体与生命情感的关联性,长此以往“非遗”将成为都市空间中的一种缓解大众焦虑的精神工具,违背了“非遗”保护的初衷。“非遗”主体以“剥离”的状态,嵌入都市场域中,从而产生了一种以意象性和审美性为基础的都市化“非遗”的实践经验,从而形成两种异质文化在同一空间的交互和重叠。“非遗”文化转场中呈现出符号“集合群化”的状态,在知识分享过程中可能产生“非遗”价值异化和分裂的等问题。
都市中的“非遗”实践既是民众地方价值认同的诉求,也是“非遗”文化形态的延续变化发展的动力。怎样由保护、传承的二元结构转向“非遗”价值的多维发掘,增加都市民众对“非遗”的理解以及“非遗”自身的生存调适能力,并通过都市民众参与“非遗”地方性书写,使“非遗”在都市实践过程中建构起一种地方知识和身份表征的理念十分重要。不同文化层次和文化事项之间是一种共生和互渗关系,需要以多维视角和批判的姿态面对都市中“非遗”的日益经济化和资本化现象,提醒人们以“内在性”与“地方性”重塑“非遗”的记忆与认同。笔者认为外部驱动的“再地方化”与“去地方化”都不是“非遗”都市化实践的初衷。“非遗进城”本质是面向民众,通过知识共享,激发“非遗”活力和文化认同,塑造“非遗”保护的大众责任机制。即使都市大众对“非遗”的实践并没有太多理论意识,但却包含着对世界的理解。[20]
2.内涵的消解
当然,乡土中的“非遗”内涵延续在都市化实践过程中的风险与挑战是值得警惕的。因为乡村迁移、城乡一体、产业更迭、旅游开发等因素都会持续影响“非遗”的发展与转向。在都市混合化、模糊化的文化场域中,传承人对都市政治资本权力的理解与态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非遗”传承的轨迹。与 “非遗”人文关怀的理想存在较大差异。“非遗”都市化过程中,在文化和消费需求下拉开都市大众与“非遗”记忆的距离,利用审美区隔造成的差异来制造文化消费等混合式嵌套的实践方式占据了大部分的生产内容,使“非遗”的人文内涵层层“消解”,可能会造成一种复制化的破坏。某些传统毫无章法的机械拼凑或者简单粗暴的移植复制,以迎合商业消费中受众的猎奇心理,将“非遗”视为都市消费语境中的资本工具加以突出和强调,以换取商业利益。但实质上却将“非遗”的文化事项与其传统的生活空间割裂,这无疑背离了“非遗”保护的发展规律,久而久之就会引发各种文化危机。例如:云南泸沽湖旅游景区摩梭人的“姑娘房”为满足了游客对于少数民族“走婚”的民俗想象,特地将“姑娘房”建造在临街的区域,游客可以与摩梭姑娘进行互动,参与体验“走婚”的环节过程,而攀上房檐的游客就可以获得与姑娘牵手合照的机会。这些风俗展演与参与体验,隐含对“非遗”“污名化”的风险,易造成受众对地方民俗的曲解。
大多数“非遗”属于前工业时代的产物,作为乡土文化生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与特定的自然环境、地理人文和特定人群的生产经验、日常生活、精神信仰、人生礼仪等活动密不可分,从而显现出的特定文化形态。因而“非遗”指向才智的创造性,指向情感的审美性、宗教性、游戏性[15]P79-87。而当“非遗”的精神性特质被都市消费强力浸染,其原初状态则会被消解或者祛除。无论是“非遗”旅游项目还是“非遗”展览,如果不能在生存状态、日常生活、交往意义和价值认同方面建立起民众与“非遗”的关联,非遗保护仍将面临较大的困境。
“非遗”运动推动了“非遗”都市化的进程,无论是行政主导下的实践活动,还是学界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论探索,“非遗”都成功连接了民间和官方、都市和乡村、传统与现代等多方对立意义的文化事项。如何使都市空间的文化生产真正服务于“非遗”持有者和文化享有者,“非遗”主体如何适应都市日常的实践,脱域后的“非遗”如何通过文化权力的赋予,维持其本真性和历史性,在都市空间中保持“各美其美”的形态。那就需要将“非遗”历史的持续、知识的生产、文化的传承以及由此所制造出的巨大影响和效益与都市场域的大众文化实践自然地融合为一个整体。 
三、自洽与自足:“非遗”都市实践的逻辑重构
“非遗”以活态化的方式嵌入都市的合理性在于日常生活的往复性特征,但同时都市空间的文化生产机制对“非遗”传承也会产生一定影响。这就涉及“非遗”都市实践需要以怎样的理念和途径对其进行保护传承。“非遗”都市化是否能实现“非遗”理念共享、传承和持续,需要通过“非遗”传承人与都市受众主客体双向对话,即以“非遗”的地方性和日常性特性,重构“非遗”都市传承创新的发展逻辑,使都市民众成为“非遗”实践和传承的主体力量。让都市大众了解“非遗”历史、增长“非遗”知识、传递“非遗”记忆、培育“非遗”人才、传承“非遗”精神,为“非遗”提供更深厚的发展动力与更广泛的传承场域。
第一,合理界定“非遗”嵌入都市的属性。首先需要在都市化过程中对“非遗”整体进行深度调研,对哪些类型“非遗”嵌入都市能够更好地得到传承发展,在新的语境中发挥文化创新作用,需要进行合理的价值评判。另外还需要淡化在“非遗”都市化过程中资本权威,消减都市中心主义对于“非遗”的影响。当下“非遗”受到大众文化和经济价值导向的影响,处于一种尚未“完全发现”的意义遮蔽状态,只有允许“非遗”原生形态被完整地“凝视”,才能使都市民众真正获得和传递本真的“非遗”知识,实现非遗的价值认同。而传承人需要对“非遗”都市化实践方式和样态调试具有一定控制力,来提升活态“非遗”的能见度,[14]P5-14,157将民众视为保护、承续、发扬“非遗”的情感对象,培育“非遗”传承力量,激发都市大众的民族责任感和文化危机感。 
第二,通过多模态场景建立“人与人”和“人与物”的双向对话。完善乡土“非遗”在都市实践的民主化机制。随着新城镇化的推进,城乡文化区隔逐渐消融,都市化成为全民的日常。“非遗”的都市实践更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流和互动,“非遗”受众群体也随之具有多重身份属性,且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身份也在不断转换,例如:在都市“非遗”博物馆情境叙事中,可以多模态地抓取乡土在地生活场景,以历史谱系与活态记录整理“非遗”展示物的生命情态,在“非遗”传承人展示“非遗”过程时创造一些讲述和回忆氛围,结合日常生活场景展示给都市民众,以“物”和“口述”结合的方式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通过旅游和博物馆所建构的“非遗”经验感知进行集体记忆的构建,重塑“非遗”的当代价值和地方人文精神。
第三,重设都市场域的“非遗”审美逻辑。“非遗”艺术性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是本真性的显露,也较少受到主流艺术形式干扰,它较大程度上遵循着人类自身审美的原初方式。“非遗”具有与生俱来的生活美学意义,某种程度上与“非遗”原生文化生态的真实、神性、美感特质相契合,“艺术如同节日,把人从不同的生存境遇中聚集起来,回忆并重建感性丰富、充满爱意的生命统一体”,[21]这一特点是重设“非遗”都市审美场域的核心。自在与圆融的审美观念是“非遗”的重要精神组成部分,而艺术的创造性可以从生活美学角度切入都市日常文化,作为艺术的“非遗”也以审美为路径融入都市的情感联结方式,重构“非遗”人文关怀价值。如:都市民众主动努力使“非遗”博物馆成为“非遗”历史知性与艺术审美的源泉。同时作为“艺术”的“非遗”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打破行政和资本权力的束缚,在情感意义上实现“非遗”发展的自足与自洽。 
结  论
“非遗”都市化实践应包含以下两点:一是“非遗”的深层次记忆受到原生语境的逻辑塑造,它的传递方式和更新方式关联群体、文化、制度的同步调整,在都市空间中需要去重建这几个层面的有机关联;二是发挥都市优势,把握“非遗”嵌入都市的文化特征与社会效应,建构“非遗”在都市中合理的发展逻辑。“非遗”都市实践是知识共享与认同建构的过程,需由众人参与而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行政部门提供都市文化主题、城市规划的目标;专家学者提供“非遗”相关的地域历史、地方志;传承人提供“非遗”生态知识,都市大众提供“非遗”话题和文化消费;以主体间性为基础的协同合作才能形成城乡一体的“非遗保护共同体”,同时也需要重视“非遗”都市化过程中“非遗”消费的边界问题。这就需要更多地方文化精英参与其中,处理好保护与转化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提升“非遗”都市生产空间的人文内涵,利用“非遗”弥散性传承的边际效用实现群体递增效应,激发、团结和扩大“非遗”的传承力量。
作者简介:解梦伟,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侯小锋,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来源:民族艺术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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