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迎刚 李成蹊:祛魅与存真——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方式探析(一)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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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高迎刚 李成蹊:祛魅与存真——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方式探析(一)
时间:2024-04-01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100      分享:

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艺术的存在方式也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方式,其最核心的内容依然是亘古常新的艺术与技术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说19世纪以来摄影与录像、扫描与复制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已经促使人们对传统艺术的存在方式产生了越来越深的怀疑;那么20世纪中后期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技术,则彻底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艺术存在方式的认知。伴随着技术性因素的不断发展,艺术的本质属性也在“祛魅”与“存真”的变迁与坚持中愈发清晰。未来的人工智能技术能否具备艺术创意的能力,已经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艺术之为艺术,归根结底并不取决于技术性因素的变迁。

近年来,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艺术的存在方式也重新引起人们的关注。就艺术的存在方式而言,目前影响最大的因素已经从数字环境下的多媒体、多主体互动,AR、VR的沉浸式、交互式体验,发展为人工智能技术在艺术创作、展览、表演、解读等诸环节的深度介入。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方式,其最核心的内容依然是亘古常新的艺术与技术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说19世纪以来摄影与录像、扫描与复制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已经促使人们对传统艺术的存在方式产生了越来越深的怀疑;那么20世纪中后期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至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技术,则彻底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艺术存在方式的认知。

艺术与技术之间的关系问题,古往今来一直是艺术理论中至为重要且极具争议的话题。从艺术史的角度看,艺术从来都是“寓于某种技术之中, 并经由这种技术体现出来的”;

建立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基础上的AI艺术,艺术作品对技术性因素的依赖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境地。更有甚者,无论是越来越逼真的“沉浸式”体验艺术,还是持续刷新认知水平的AIGC艺术,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往往是那些不断让人惊艳的“技术”,而非那些似乎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的“艺术”。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空间中,所谓“艺术”与“技术”已然完美地融为一体。身处这样一个AI技术如脱缰野马般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们也不禁惊呼:“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因而,我们在理解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方式时,也必然需要深入反思艺术与技术之间愈发错综复杂的关系。

一、“人工智能”及其对艺术观念的影响

现代汉语中的“人工智能”,显然是一个舶来词汇;其所对应的英文词汇Artificial Intelligence,含义远较“人工智能”丰富而复杂。汉语语境中的“人工”与“天工”相对,凸显了“人为”的因素,强调的是技术性的因素;“智能”包含智慧和能力,但智慧和能力之间并非并列的关系,能力是从属于智慧的,指的是理性思维能力而非体力或者意志力,因而“智能”强调的是智力性因素。[6]P1692英语中的Artificial,除了“人工的”含义之外,还有“非真而像真的”的含义,其中明显蕴含着“模仿自然的”意味。而英语中的Intelligence的基本含义是指“学习、理解和思考事物的能力”,虽然主要指人的理性思维能力,但并不排斥意志决断、情感体验等方面的能力。综上,“人工智能”比之Artificial Intelligence,打破(或者超越)了“模仿”的限制,却少了意志决断和情感体验这样的能力。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可以预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工智能”影响下的技术和艺术,必定会发展出不同于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指引下的当代技术与艺术形式。

与人工智能技术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个日趋火爆的汉译英文词汇“元宇宙”。元宇宙对应的英文词汇Metaverse,源出美国科幻作家尼尔·斯蒂芬森 (Neal Stephenson) 1992年发表的小说《雪崩》(Snow Crash),意指人类基于虚拟现实技术, 以数字替身的形式进入的一个人造虚拟三维空间。[正如英文中metaphysics(一般译作“形而上学”)一样,Metaverse一词的前缀“Meta-”也同时具有物理时空中的“居前”和抽象观念中的“超越”两种含义。[11]从Metaverse一词在《雪崩》中的含义来看,其中的前缀“Meta-”使用的显然是抽象观念中的“超越”这一含义。就此而言,汉语将Metaverse译作“元宇宙”,字面上看无疑是较为含糊的。因为在现代汉语中,“元”具有“居首的”和“根本的”两种含义,[6]P1608“元宇宙”一词中,“元”使用的显然是“根本的”这一含义,而不可能是时间或空间中“居首的”。所谓“根本的”,意味着元宇宙与现实世界是不一样的,是超越现实世界的本源性存在。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肯定的,但“元宇宙”却不应当具有“根本的”这样的含义。虽然从历史语境看,“元宇宙”这一译法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从逻辑角度看,将Metaverse译作“元宇宙”显然是欠妥的。

时至今日,Metaverse究竟是模仿现实世界的,还是超越现实世界的,依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伴随着AI技术以令人震惊的速度不断更新迭代,未来的“元宇宙”究竟会以何种面目出现,俨然成为一个愈发扑朔迷离的话题。“元宇宙”虽然迄今还是一个面目模糊、异说纷呈的存在,但这一面向未来社会概念的出现和流行,必将引起艺术界诸多基本观念的改变,其原因就在于与“元宇宙”相关的诸种新兴技术,已经并将继续深刻影响艺术的存在方式。

显而易见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渐成熟,艺术作品的创作、展示、鉴赏、批评,乃至定价、销售、传播、收藏,所有这一切都将随之发生变化。生活于这一时代语境中的艺术家们,倘若对这正在发生的一切不够敏感,也就越来越无法适应这瞬息万变的时代;理论家与批评者们也必须随着这急剧变迁的时代调整自己的认知体系,否则也会难以把握当代艺术的存在方式与精神气脉。

二、不断祛魅的嬗变历程:技术性变革与艺术存在方式的变迁

    在人类漫长的文明发展史中,很长一段时间内“艺术”都只是“技术”的一种别称。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英国艺术史学家科林伍德认为,“一直到十七世纪, 美学问题和美学概念才开始从关于技巧的概念或关于技艺的哲学中分离出来。”在中国,艺术从一般技术中分离出来的时间要早很多,至迟在公元5世纪前后在文学领域就出现了审美性和应用性文字之间的区分,刘勰、萧绎等人的文笔之辨就是最好的例证。[13]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鲁迅先生称这一时期为 “文学的自觉时代”[。
  无论中西,艺术从技术中剥离出来都是艺术史上极为重要的现象,由此艺术才获得了独立的发展空间。从此,艺术不再是一般的技术,而被称作“美的艺术”或者是“审美的”现象,艺术与美、审美之间也由此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内在关联,对普罗大众而言,艺术仿佛成为一个神秘的领域。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艺术从技术中剥离出来并不意味着艺术与技术的完全脱节;恰恰相反,从艺术发展史的角度看,技术的进步总能带来艺术的跨越式发展,并由此带来艺术存在方式的巨大变革。更重要的是,伴随着技术性因素的不断发展,艺术的创作与演绎都越来越依赖技术,艺术在脱离技术过程中获得的神秘魅力,似乎就在不断上涨的技术大潮中渐渐褪去了。

于是,在艺术观念的这一嬗变过程中,一个貌似横贯中西艺术史的悖论就这样出现了:艺术的独立发展,始于对技术性因素的摆脱;艺术的继续发展,却又高度依赖技术性因素的不断进步。前者告诉我们,艺术性因素与技术性因素存在本质差异;后者却揭示了在艺术活动中,艺术性因素与技术性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的密切联系。于是,结论只能是:艺术具有非技术的属性,但这种非技术属性的获得又离不开技术性因素的支撑。也正是这种看似矛盾却又客观存在的现象,引起了古往今来众多艺术理论家的强烈困惑与浓厚兴趣。

还在先秦时期,庄周就假借庖丁之口说出了“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的千古名言,[“道技之辨”也因此成为艺术理论史上一个常辩常新的话题。表面看来,似乎“道”是更为根本的因素;然而“进乎技矣”之说却也揭示了道与技之间的依存关系:“进乎技”指的是“超越”了技术,而不是抛弃了技术;道“进乎技”意味着道是通过技术达到的一种更高的追求。二者之间,道是一种主观的精神性因素,技则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性因素。正是二者的完美融合,才形成了质感与境界并存的艺术存在方式。北宋时期的大文豪苏轼曾在其《琴诗》中形象地探讨了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说明苏轼已经明确认识到了艺术的存在方式具有主观和客观两个不同的维度。由此,我们还可以从艺术与技术关系角度进一步推论,艺术的主观维度和客观维度都存在技术性因素和艺术性因素之间的矛盾:琴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当然离不开琴以及琴的制作技术,更离不开琴乐的演奏技术。琴的制作与琴的演奏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技术,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但无论是客观的制作技术还是主观的演奏技术,其中都必然蕴含着艺术性因素,而且这些艺术性因素都呈现出既有别于技术又依赖于技术的矛盾属性。

不过,中国的古人们终究还是缺乏理论探究的兴趣,很多极为深奥的文艺理论问题,也都只隐在灵光片羽的诗话词话之中给后人以启迪。20世纪早期的王国维先生,虽然一向被认为是中国最早接受和传播西方学术思想的学者之一,但他骨子里钟情的依然是中国传统的文艺理论表达模式。他也曾专门论及艺术的主客观因素:“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此段文字虽托名“山阴樊志厚”,但学术界一般认为实乃王国维先生自作。这里所谈到的意与境,前者偏于主观,后者偏于客观,二者结合构成文学艺术的核心内容。王国维先生的表达,虽然极为深刻也极富诗意,但显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理论性表述。

相比较而言,20世纪的西方学者们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可以给我们更多启发。比如法国现象学美学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杜夫海纳,在其《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中,明确区分了客观的“艺术事实”和主观的“审美知觉”,认为只有二者的结合才能构成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作品;更为重要的是,杜夫海纳还进一步将“艺术事实”区分为“物质质料”和“艺术质料”,从而也为后人将艺术活动中的技术性因素区分为物质性的和艺术性的两种不同类型提供了理论基础。于是,主观与客观、物质与精神,作为影响人们理解艺术与技术关系最重要的两对因素,在杜夫海纳的理论中都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艺术发展史已经证明,艺术活动中无论是主观的艺术性因素,还是客观的物质性因素,以及兼具物质性与艺术性的技术因素的发展,都会对艺术的存在形式产生极为重要且非常明显的影响。物质性的技术因素体现为与艺术创作相关的各种器具和材料的技术革新,比如画笔、颜料,或者琴弦、管材等的制作技术的提高对艺术创作或者演出行为的影响;艺术性的技术因素体现为创作或者演出技术的提高对艺术表现质量的提升,如此等等。然而,这一切都伴随着19世纪以来各种现代科技,尤其是20世纪中后期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从而显得越来越难以理解: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人工智能的出现和迭代成为可能,然而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还需要借助技术存在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也都是技术;但似乎也是否定的: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已经不再需要根据杜夫海纳的理论区分出的物质性或者艺术性的技术,一切都可以由电脑软件搞定了。

于是,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方式,在完成了另一次迥异于此前时代的嬗变的同时,却也向我们昭示了另一种悖论:当代艺术与技术之间的依存关系似乎更为深刻,深刻到人们越来越迷惑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当代艺术的存在而言,究竟是技术性因素、还是艺术性因素更为关键呢?一方面,似乎掌握了人工智能技术,人人便皆可成为艺术家,而那些没有掌握人工智能技术的艺术家们,则与这个时代的艺术圈子渐行渐远;另一方面,熟练掌握各种人工智能技术的工程师们,却又因艺术素材的缺乏和审美能力的不足而不得不求助于艺术家们,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很显然,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存在形式中,AI技术使得各种传统艺术中的技术性因素(包括物质性和艺术性的两种技术性因素在内)被迅速边缘化;而亘古不变的艺术性因素却在这波数字化大潮中愈发不可替代。

于是,立足时代潮头,回望艺术产生和发展的漫长历史,伴随着技术性因素的更新迭代,艺术的存在方式也随之不断变迁,直至似乎已经淹没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时代大潮中;与此同时,艺术与技术之间的界限虽然愈发模糊,但二者之间却始终存在着无法逾越的界限。由此可知,虽然艺术赖以存在的技术不断更新,但属于艺术的本质属性却历久弥新、颠扑不灭。

作者简介:高迎刚,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蹊,山东大学艺术学院2022级艺术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民族艺术研究杂志

责任编辑:张书鹏
章来源:民族艺术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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