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继富: “空间赋能”—— 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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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林继富: “空间赋能”—— 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
时间:2023-08-13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164      分享:

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聚焦于人民的生活空间。空间赋能就是挖掘、激活民众传统生活空间蕴藏的潜在动力,赋予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生活空间基础上新建的空间和网络关系空间以能量。空间赋能是民众自主参与空间生产能动性的体现,也是赓续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传承发展的源泉。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赋能可以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振兴的质量,推进区域性空间共同体建设。空间赋能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汲取并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智慧和能量,能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建设的可持续平衡发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村振兴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聚焦于民众的生产生活空间,这种空间表现出历史性和现代性、生活性和文化性、物质性和精神性的多重特征。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特殊的空间,是民众生活的重要区域和情感表达的有效领域,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传承发展的关系场所。因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措施。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既不同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整体性保护,也不同于乡村振兴的区域性产业经济发展,而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根本,从空间赋能的视角深化乡村振兴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互动互融关系。

一、政策依据与理论视角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该法明确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应本法。”这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基本内容和道路方向。乡村振兴是以乡村人民生活为中心的整体性、关联性的全面振兴。作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乡村振兴涉及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创新也不能脱离乡村振兴。这就需要在新发展理念驱动下实现乡村振兴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互惠互利、共生互融、共同推进、走向繁荣的目标。

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新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旨在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发展不平衡问题、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发展内外联动问题、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承担着乡村振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的目标任务,其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点和关键点均是空间。村落、社区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乡村振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传承的实体空间,“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成为乡村振兴需要考虑的问题,因而从多方面推进空间赋权赋能,实现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价值增量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空间赋能视角探讨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基于乡村振兴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空间范围、对象和内容上具有的同一性和同质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包括乡村空间人文精神形塑、文化传统赓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民生活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等内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生产主体是人民群众,在人民群众长期的历史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产生了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生产关系、权力关系和思想关系等互生互动、交织交融的整体社会空间。空间赋能的理论基础是空间生产,其方法源自法国社会学家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提出的“社会—历史—空间”三位一体的空间生产分析框架。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是生产的对象,空间实践意味着被感知的空间,空间表征是建构的空间,表征的空间是“亲历性”生活空间;空间生产既是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生产,也是社会关系的生产。美国学者爱德华·W.苏贾(Edward W.Soja)强调,空间生产过程彰显人的主体生产实践。法国学者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分析了权力与空间生产的关系。这些空间生产理论过于重视资本和权力作用于空间生产的力量,并且侧重于城市社区空间的讨论,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乡村社会区域性文化对空间生产、空间关系建构的重要影响。

亨利·列斐伏尔

随着我国现代化、城镇化的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家庭空巢化、乡村空心化、乡民社会老龄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乡村社会供给服务体系失衡,乡村传统文化认同、乡村共同体认同出现危机,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环境、空间生产面临巨大压力,空间族际、人际交往关系存在诸多障碍。这些都严重影响着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文化发展的格调,影响着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的成效,也影响着空间生产动能的发挥,减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能力,导致乡村文化空间的价值、情感不断流失。鉴于此,我们倡导空间赋能就是要立足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在空间内发挥作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赋予民众传统生活空间现代生活需要的能量,为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民众主体提供参与社会交流,提高自我素养,从历史和现实的生活关系中获得文化生态保护区持续发展的动能,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因此,探索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及其空间赋能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具体而紧迫的文化实践课题。

二、空间禀赋:民众共创、共享的文化特质

乡村振兴的灵魂是文化振兴,乡村认同和凝聚力来源的核心也是文化。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区,既是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的对象,也是政府工作涉及的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优秀农业文化深厚内涵,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文化生态保护区具体包含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等乡村文化生产传承空间和乡村文化创新活动实践空间。

目前我国已设立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福建、浙江、广东、广西、江西、山东、山西、河南、湖南、湖北、云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市、自治区,另有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些跨越省、地市和县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属于乡村振兴的空间区域,具体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是民众生活、创造和共享的空间,是文化生产传承的空间和各种文化活动的载体,也是乡村社会共同体延续、发展和巩固的场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空间,由众多乡村构成,其主体为乡民生活的文化空间。乡民生活的文化空间影响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性质和特色,也影响乡民生活品格和乡风文明的建设质量。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实践的基本方法。如何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呢?这需要理念引导。“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我国于 2004年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民族民间文化形态保存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特色鲜明的民族聚集村落和特定区域,分级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随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逐步落实和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空间为依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因而必须划定特定区域空间才能实施,特色区域空间就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的区域范围,再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特色和价值等情况,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域、一般区域和边缘区域。这就意味着文化生态保护区形成以核心区域或重点区域为中心的逐渐向外延展的,分布于不同乡村抑或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构关系,这也表现了乡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时的差异性和类型性特征。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与乡村振兴的乡村是生活性的,也是心理性的,更是文化性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包括个体、组织或团体、地域共同体三个层次。三个层次是交互共生的,它们始终围绕着以人民为中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和再生产,这就需要对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人民创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满足生活需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过程就是乡村振兴的过程。融入乡村振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赋能,在推进、完善区域整体性保护上,“挖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这些具体空间的内涵建设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方向,也是提升乡村振兴乡土文化的内涵所在。这些具体空间,源自民众长期的生活实践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凝聚的特殊情感或经验性记忆,是民众在共同创造、共同实践过程中对现实景观或者实体环境的感知和体验。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赋能聚焦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交互关系,以整体思维和具体行动挖掘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社会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资源禀赋,建构适合民众生活发展的乡村空间,实现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民众的性格,形塑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特色。“文化根本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其所采取的方式却远胜于一切对于环境的直接适应。……文化深深地改变了人类的先天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众的生产生活中被交流、分享,构成多元、多样的文化样态,也凝聚成区域整体性的文化禀赋。空间是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的生活力量和文化动能,造就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发展和生活实践的多元性和多样性。因此,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的整体保护是多样性的乡村风貌与民众文化需要、文化追求的必然选择。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空间赋能有助于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能力,激活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乡村”“乡土”能量,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的质量。

林继富,湖北麻城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民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首席专家;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亚细亚民间叙事文学学会会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中央民族大学);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民俗学学科建设与理论创新研究”等6项国家课题,以及20多省部级课题;曾获得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三次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山花奖”,第四届中国藏学“珠峰奖”二等奖。


来源: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上述文字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作者对该文字或图片权属若有争议,请联系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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