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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管顺丰,赵宸,田耘: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策略研究——以湖北省非遗传承策略为例(二)
时间:2023-02-07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257      分享:


三、实证研究:湖北省“非遗”传承策略的现状与优化对策

(一)湖北省“非遗”传承环境和模式的现状及特征

湖北省是我国中部地区的文化、经济和科教大省,拥有历史悠久的荆楚文化,“非遗”数量众多,其传承策略和经验具有很好的典型性。故此,本文将湖北省145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按照十大门类进行分类汇总(将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进行合并),从中选择49项具有地方特色的、相对独立的项目作为实证研究对象。

1.湖北省“非遗”传承环境分析

(1)文化变迁因素和文化生态系统因素分析

在文化变迁方面,现代发明和发现的成果——信息网络、新技术、新文化、交通便利化等传播因素,外来的文化和技术、广阔的外部市场对本地“非遗”的涵化,目前我国人民文化觉醒、对“非遗”的传承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这些文化因素对“非遗”传承产生着重大影响。

在文化生态系统方面,社会地理环境的变化导致现代市场经济向传统地域的渗透而产生替代效应、年轻人外出打工而形成“非遗”接受者和传承者的双重萎缩;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给“非遗”传承带来了挑战,也促进了新消费观的形成、创造了“非遗”文化个性化的发展空间;社会组织形式的变革既带来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嬗变、导致传统荆楚文化影响力的下降,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民族扶持等政策创造的现代“非遗”传承组织形式的形成。

(2)文化价值网络因素分析

湖北省各类“非遗”领域的传承价值网络中的需求者、生产者、政府、行业组织等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各有其特点。以“非遗”传承项目数量占比最多的“民间文学”领域为例。在文化价值网络要素特征方面,需求者以当地群众为主,少数为外地民众(木兰山道教徒等);生产者包括传承人、艺术团等传承组织、村民(村民间自发延续),民间文学爱好者(昭君文化爱好者等)、道教徒等;供应者(素材)主要有历史传说、道教文化、楚文化、地方志、历史典籍等;政府主要承担着资助传承人、文献资料挖掘和保护、文化生态保护、支持出版相关作品、文化传承工程、拨款修路等职能;行业组织主要有宗教组织(道教、佛教协会等)、禅宗文化研究会、黄鹤楼研究会等,其他组织包括文化站、民间文艺工作者、出版社、采访的媒体等。在文化价值网络要素关联方面,需求者的文化需求多样化对“非遗”产生巨大的冲击;生产者与地方需求者的文化娱乐、民俗等生活密切相关;文化创作的创作素材主要来源于历史传说、道教文化、楚文化、历史典籍和地方志等;政府在资金投入、文化保护方面起着主导的作用,其中涉及到文化生态传承;行业组织主要是宗教及相关的研究组织,他们以文化内容的传承为主。

2.湖北省“非遗”传承模式的特征分析

(1)传承模式的分布特征

湖北省的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在模式类型、区域分布和领域分布方面存在一些典型的特征。

在模式类型方面,原真保护模式的项目最多,其次是文化传播模式,文化发展和产业创新模式的占比都比较少。

在区域分布方面,产业创新模式均分布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处于原真保护模式。

在领域分布方面,原真保护模式在各“非遗”领域中均处于主导地位,传统戏剧领域运用产业创新模式相对较多,传统音乐领域运用文化传播模式相对较多。

(2)传承模式实施方式的特征

湖北省各项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采用的原真保护、文化发展、文化传播、产业创新这四类传承模式中,每一类模式均尝试了较多的实施方式,采用频次较多的方式主要有:

原真保护传承模式主要采用“代表性传承人、艺人传承”“古籍文献考究”“文化遗产抢救与挖掘”“兴建和完善传承基础设施”等方式。

文化发展传承模式主要采用“开展表演演出与竞赛活动”“吸收其他文化艺术进行文化发展”“运用现代专业技术(乐谱、曲牌结构化等)”等方式。

文化传播传承模式主要采用“利用政府和社会媒体宣传(孝道、民俗、传说等)”“向周边区域和更广阔的范围进行主动传播”等方式。

产业创新传承模式主要运用“融入地方旅游产业发展”“以非遗为核心打造旅游品牌”“建设非遗传承的生态要素”“开发文创产品”等方式。

(二)湖北省“非遗”传承策略优化的对策

1.原真保护模式:推进“非遗”传承在原真保护基础上的“活态化”发展

原真保护模式虽然可以充分发挥“非遗”的社会价值,但是其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不足。显然,湖北省“非遗”的传承应该从静态向动态——即“活态化”的方向发展,以应对外部文化与技术的涵化(尤其是对湖北省恩施州、随州市、仙桃市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非遗”生态体系应对外部文化的强烈冲击)、提升传承活力。

湖北省应该通过优化配置资源、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和开展“活态化”理论研究,提高“非遗”传承项目在原真保护基础上的“活态化”传承能力。一是政府根据不同门类、不同区域“非遗”传承项目的特点,合理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运用政策予以分类引导和支持,并组合运用扶贫、产业扶持、人员培训等政策,重点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非遗”传承者提高“非遗”传承的投入能力;二是根据传承环境和条件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引导资金、组织协调等手段引导和支持“非遗”传承者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条件开展传承基础条件建设;三是引导和支持高校、湖北省非遗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围绕“非遗”文化内涵与形式的发展与创新、文化生态环境和价值网络体系优化进行研究与探索,包括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机会恢复“非遗”文化生态、塑造现代“非遗”传承价值网络体系等。

2. 文化传播模式:充分发挥其在“非遗”传承中的基础性作用

调查数据显示,文化传播模式在湖北省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中运用的占比较高,是很多“非遗”传承者从原真传承走向“活态化”传承的首选模式。

根据湖北省“非遗”传承领域文化传播模式运用的现状,应该采取措施增强“非遗”传承者运用该模式的能力。首先,帮助“非遗”传承者转变观念,改变过度依赖政府组织的传播活动的惯性,主动挖掘传统荆楚文化中独特的孝道、民俗、传说等特色文化内涵,运用文化传播模式(尤其是运用互联网媒介手段)扩大社会影响,塑造一系列具有荆楚文化特色的“非遗”文化品牌。第二,针对传承者文化素质水平普遍不高的特点,培训传承者掌握现代传播学知识、了解其优缺点,学会根据自己“非遗”的特点合理选择多种传播模式进行组合传播、提高传播效果。第三,引导和支持“非遗”传承者运用现代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以直播等主动传播类的方式扩大影响力。

3.文化发展模式:运用文化发展夯实“非遗”传承基础

运用文化发展模式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对传承者的专业技能和主观能动性的要求比较高,实施的难度比较大。湖北省“非遗”传承领域运用该传承模式的占比低,实施方式主要集中于传统的和模仿性的表演演出、竞赛活动、文化借鉴等,实施难度比较大的“开设‘非遗’传承教学课程和教学形式”“开发新的演奏技艺和文化内容”“成立‘非遗’传承团体”等方式的运用频度较低。

针对湖北省“非遗”文化发展传承层次尚不够高的问题,传承者应该以“非遗”文化内核传承为核心,充分利用当代人们个性化需求和文化觉醒的机遇,吸收先进的现代文化生产手段、吸纳其他文化艺术进行融合发展。政府应该通过组织“非遗”传承者参加现代市场和产品开发知识培训、优化区域“非遗”传承的文化生态网络和价值网络建设,促进以“非遗”为核心的技术、文化融合发展,提高各类“非遗”项目的文化发展能力。

4.产业创新模式:实施三级次递进的“非遗”传承产业创新示范工程

促进“非遗”传承事业创新发展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非遗”传承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湖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非遗”保护“十个一”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提出“各地要以活态传承项目的思想价值、文化价值和实用价值为落脚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努力创建一批特色活动品牌、文艺作品、创新产品等‘非遗’品牌”。

针对湖北省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中达到产业创新水平的项目占比低且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域的现状,应该通过由内至外逐层扩展的能力示范(核心层)、项目示范(支撑层)和区域示范(扩展层)三层次示范体系建设,实现能力提升、项目提升和区域带动的三层次系统发展,全面提升产业创新模式实施的深度和广度。

围绕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使得产业创新模式在湖北省“非遗”传承领域得到更广泛的运用,湖北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推进能力、项目、区域三级次递进的“非遗”传承产业创新示范工程的实施:第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行业组织的引导与服务作用,以支撑“非遗”项目的文创产品/文艺作品和传承活动创新的传承生态体系、传承价值网络建设为核心,开展高水平的“非遗”传承体系创新能力提升的示范与交流活动,全面推进创新能力示范。第二,以运用产业创新模式和创新手段的优秀“非遗”传承项目为载体,构建领域示范、区域示范、省级示范三层级的立体、多层次的“非遗”传承项目产业创新示范服务体系,尤其是将武汉城市圈中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等经济相对发达区域的产业创新模式实施经验向以原真保护模式为主导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示范推广。

(三)湖北省“非遗”传承策略优化的政策建议

1.推进“非遗”扎根现代社会生活传承

“非遗”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现代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有必要立足现代社会生活,将“非遗”融入现代文化体系中,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一是文化传承,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基于“非遗”所在地域的文化生态变迁特征,推进“非遗”传承与地方文化的融合发展。二是教育传承,探索利用中小学、高校、职业院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开展运用“非遗”的知识教学、兴趣小组和团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三是产业传承,了解湖北省“非遗”项目与人们社会生活中消费的产品、旅游服务、文化设施等的关联,推进“非遗”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2.促进“非遗”传承能力区域同步发展

针对湖北省少数民族集聚区、欠发达地区和相对发达地区各自的“非遗”传承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扶持政策。一是通过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管理及技术推广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少数民族集聚区的“非遗”传承项目提高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二是充分利用政府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扶贫、产业扶持、传承人培养等政策,增强“非遗”传承投入能力和提高传承活力。三是充分发挥相对发达地区创新资源富集、市场活跃的优势,引导“非遗”传承项目利用区域资源、开展资源整合,提升“非遗”传承的产业创新模式实施的深度和广度。

3.实施“非遗”传承行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建设多层次的湖北省“非遗”传承行业组织,为传承者的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市场研究、产品开发、资源整合、政策运用提供专业服务。一是补齐短板,支持在没有独立行业协会的“非遗”门类中建立行业组织。二是突出特色,支持“非遗”产品创新、文化创新、专业培训、传播联盟、战略联盟等特色行业组织的发展,促进“非遗”传承经验在各门类之间的交流以及现代科技向“非遗”传承领域的扩散与融合。

4.实施武汉城市圈“非遗”旅游协同开发示范项目

利用武汉城市圈中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非遗”发展水平较高、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整合资源与能力、构建武汉“1+8”城市圈“非遗”资源旅游示范网络。政府对“非遗”传承项目旅游开发及其与品牌旅游资源的协同开发进行统筹规划,引导和支持“非遗”传承、旅游等领域的主体积极参与,提升“非遗”与旅游融合创新发展的水平、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结  语

“非遗”传承涉及的门类众多、地域广泛,其传承模式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科学的“非遗”传承策略理论为指导,有利于各区域“非遗”传承项目根据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科学、高效的传承策略。

在我国“非遗”传承事业从保护性传承向“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转换的当下,急需系统、科学的“非遗”传承模式理论。本文在现有的以经验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借鉴管理学、文化变迁、文化生态、产业价值链、产业政策管理等理论,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理论研究范式构建“非遗”传承策略理论体系。

(责任编辑  苏  青)

作者简介:管顺丰,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宸,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田耘,湖北省群众艺术馆馆员,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于:民族艺术研究杂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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