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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特性及其传承机制
时间:2022-09-11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467      分享:

传承好各民族非遗已成全社会共同心声。从“大文化”视野看,我国各民族非遗,主要是各地先民活动及其精神文化遗存之总和。从形态看,非遗主要包括口头传统及其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及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技艺等。各种形态非遗虽各有不同的地域所属、民族所依,但作为各民族精神特质与心理结构的承载体,它们都兼具特定地域的民俗性、民间审美的艺术性与道德信仰的规约性。我国民族非遗历经千百年祖辈的世代相传,折射出先民的人生理想、生活态度与生存智慧。追寻时代变迁,这些民间遗存下来的传统技艺及其蕴含的文化价值弥足珍贵而愈发值得珍视、挖掘与保护。站在 “文化复兴铸魂民族复兴”的历史高点,创造性传承民族非遗,我们要让这些传统技艺 “留形又留魂、见物又见人”。这将助力绘就我国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与各民族非遗传承的蓬勃画卷。

民俗性: 非遗是带有特定

地域惯习的文化印记



民俗性是非遗的基本属性,它反映了不同地域的地理气候、历史传统与宗教信仰,展现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性格与生活方式。作为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 Pierre Bourdieu)社会实践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惯习”是“资本”与 “场域”之间的运行机制,在“习惯”的作用下“资本”才能以某种合乎理性的行为进入特定 “场域”,它通过这种“外在性的内在化”( internalization of externality) 机制规范着实践者行为。

作为我国先民活动的线索遗留和地域文化的特定标识与范本,非遗已成规范民族地区实践活动的特定地域惯习,并通过特定的图像叙事承载着我国不同地域的民俗生活图式,借助形态各异的物化符号留住各地先民遗存下来的民俗文化记忆。

(一) 非遗的图像叙事承载地域民俗生活图式

图像是非遗外现的重要语言,图像叙事构成了非遗地域民俗表达的基本方式。非遗作品时常通过图像叙事的方式表达民众对理想生活的美好向往,这种独特的图像符号成了对先民生活的具体化展示,成为地域民风民俗的重要表征。与文字一样,图像本身就是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美国艺术史家欧文·潘诺夫斯基( Erwin Panofsky) 的 《图像学研究》使西方图像学从文化研究的边缘地带走向了舞台中心; 英国学者 E. H. 贡布里希( E. H. Gombrich) 的图像学 “方案重构”观点,使图像学研究 “脱离了艺术史魔圈”; 而后,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 W. J. T. 米切尔( W. J. T. Michell) 提出 “图像转向”理论,将图像上升至文化研究的最高点,图像成为视觉、制度、话语等复杂要素间的互动机制。

 与西方不同,在中国先民那里,图像先于文字而存在,并早已被赋予了记录各地民风民俗的文化功能。中国传统文化中,“图”的内涵与功能基本围绕“地理图形”和 “事物图形”而展开。《隋书·经籍志》“掌建九州之图,周知山林川泽之阻”之“图”为前者; 司马相如《子虚赋》“众物居之,不可胜图”之“图”为后者。“象”即“圣人之意”,表征“图”的文化内蕴。




我国非遗的图像叙事,就是通过诸线条、诸形状、诸色彩、诸音色等能感观的形式,将先民生活图式呈现出来。通过图像叙事,将其物化形象忠实再现,在实现非遗记事与文化传达的基础上,呈现源器物或源文化的本真状态,让观者“如睹其物、如观其人”。如国家级非遗之载体瑶族服饰,其图像叙事就很好展现了瑶族民俗生活图式: 瑶族乃古老 “九黎”之一,大都居于高山密林中,花锦鸡、红山花等色彩斑斓的自然物融入其日常生活。

于是,瑶族服饰 “好五色”,“椎发跣足,衣斑斓布”成其基本服饰特征。另外,自蚩尤战败,瑶族人被迫迁徙而颠沛流离,至宋才得以定居两广一带,于是,瑶族服饰相对其他民族服饰更为轻便且易于保存,瑶族服饰的这种 “轻装便行”的图像叙事特征正是对瑶族先民们在迁徙中 “居无定所”的忠实记录。

 又如云南彝族葫芦笙舞,葫芦笙虽为该民族舞乐器符号,但葫芦乃母体孕儿“笙”乃“生”之谐音。于是,葫芦与笙的图像组合便叙说着彝族地区 “多子多福”的民俗生活。事实上,各民族地区的非遗文化根植于先民们的日常生活,据此形成的民族非遗必将通过特定的图像叙事,表达该地域民俗及居其内人们之生活图式。通过图像叙事,“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民族文化便能得以清晰展现。



(二) 非遗的具象载体留住地域民俗文化记忆

从形态看,非遗即各种无形的民族传统文化及其表现形式,与有形文化遗产相对。非遗虽然无形,但它却需要有形的工具、实物、工艺品、艺术作品或文化场所等物化设置或符号予以支撑。只有通过 “活态流变”的具象载体呈现 “形而上”的民俗文化,方能促成传统与现代的交流,过去与未来的对话,实现对地域民俗文化记忆的世代存留。

“文化记忆”概念是德国海德堡大学教授扬·阿斯曼( Jan Assmann) 提出来的。“为了弄清楚文化究竟以什么样的形式经年累月之后仍旧保持它的本色,我们把目光转向文化的记忆层面,具体地说就是把文化视为记忆,这个记忆是由一个社会建构起来的历时的身份。毋庸置疑,如果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文化也服务于协调和组织不同的群体,但是它的历时性方面,即在时间长河中定位和促成身份的功能不容忽视,宗教、艺术和历史就属于这个范畴。我们把文化的这些方面和这个功能称为文化记忆。”




文化记忆兼具历时性与共时性特征: 历时性展现民俗文化的书写轨迹,强调文化怎么样被记忆、被重构; 共时性展现民俗文化的核心议题,强调文化为什么被记忆、被重构。在法国学者莫里斯·哈布瓦赫( Maurice Halbwachs) 看来,要读懂文化记忆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特征,应厘清个体记忆、集体记忆与文化记忆的关系。

个体记忆是文化记忆历时性特征之基础,“历时的”个体记忆之总和构成集体记忆。但是,集体记忆又不是个体记忆之简单叠加,它是一个 “社会建构的概念”,个体记忆历经 “社会建构”形成具有共时性特征的 “集体记忆”,于是,就有了 “被重构”的文化记忆。 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 Paul Connerton) 在 《社会如何记忆》中,提出了文化具有 “社会记忆”( Societies Remember) 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对当下的体验源于对过去的认知,而这种认知取决于人们对文化 “社会记忆”属性的把握,进而 “服务于当下的社会秩序”。

作为一种具有核心议题的 “集体记忆”,非遗的 “核心议题”就是叙说先民们的生活轨迹,反映同地域、同民族的共时性民俗文化。这种民俗文化通过非遗的具象载体加以表征,根据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刘东亮的研究,呈现非遗的具象载体主要有节日与仪式、文化场所以及各种意象符号等。




其一,节日与仪式一般都有特定的庆典,这些庆典活动就是表现非遗的具象载体,它运用特殊的礼仪再现传统、固化记忆,成为民俗文化传承的纽带。

其二,文化场所原指物理学上的地点与空间,但呈现非遗的文化场所不仅是一个物理学概念,它更具有人类学属性,即自然场与文化场的融合,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就是承载民族非遗的重要文化场所。如“中国风水第一村”之安徽黄山市徽州区的呈坎村,就是承载古徽州文化和非遗木雕技艺的千年文化古村,该村始建于东汉,富有 “呈坎双贤里,江南第一村”( 朱熹) 之美誉。

其三,意象符号由一系列相关联的文化元素及符号所组成,承载着特定民俗文化的意象表达。如非遗剪纸艺术中“牡丹”花纹,即为喜花婚嫁之意象,与鸡、凤相配,则预示着 “生命繁衍、生生不息”,于是,“凤凰戏牡丹”便成了民间婚嫁之文化符号。

 可见,具象载体是非遗的重要元素,借此,非遗才能真正传承地域民俗文化,让民俗文化成为各民族民众的“集体记忆”。

艺术性: 非遗是带有特定

地域审美的美学范式


艺术性是非遗的核心属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在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对 “文化遗产”的艺术性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只有具备独特艺术成就的 “人类天才的创造力的杰作”才能被批准列入 《世界遗产名录》。

非遗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流淌着各民族最古拙的 “日常生活”之美,它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是一个带有特定地域审美的美学范式。非遗通过多样的艺术表现彰显不同地域的审美意趣,并借助多姿多彩的技艺折射着各地先民遗存下来的民族生存智慧。




(一)

非遗的艺术表现彰显地域民众审美意趣


非遗反映特定地域的民俗特征与民族性格,为此需借助特定的艺术表现。于是,彰显地域民众审美意趣就成了非遗艺术表现的重要内容。各民族审美意趣根植于其民族土壤,它是其民族心理 “最具交流性与回忆性”的一部分,进而也成为 “民族影像的重要识别代码”。

具体说来,地域民众审美生成于“生于斯、长于斯”的“这块土地”。自然环境构成了地域民众审美意识的源要素,它为审美主体提供了“第一审美对象”,并成“留在民族精神上的印记”。德国民族学家阿道夫·巴斯蒂安( A. Bastian) 甚至将地域性看成民族心理的重要变量,认为特定的民族地理环境形成特定的民族心理,进而构成“民族观念”的“原质”因子。

 法国社会哲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从艺术场理论阐释了环境与民族审美的逻辑关系,认为民众审美的 “小领域”与民族环境的 “大世界”有着难舍难分的历史逻辑。

非遗作为民族地区特定的“在域性”文化符号,其外显的艺术表现将为受众营造一种特定的生活“气场”,并将受众带入此“生活场”,让其感受到该地区的民众审美意趣及其展现出来的或自然山水或人文风貌。比如盛行于后稷故里晋西南稷山一带的非遗“高跷走兽”,作为该地区庙会文化的重要表演形式,表演者“负重荷,按曲牌节拍脚踩高跷而行走”,这一艺术表现生动形象地反映了该地区先民采野果为食的生活场景,“高跷”造型叙说着先民“腿绑木棍”的生活艰辛。




“高跷走兽”的艺术表现述说着晋西南地区百姓祈盼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生活愿景。再如流行于湘西古丈、龙山一带的国家级非遗“茅古斯舞”,它是一种原始而古老的土家族舞蹈,从道具、服饰到内容,茅古斯的艺术表现真实展现了湘西土家先民渔猎、农耕等生产生活场景与民族惯习。


据传上古时代,武陵山区林海莽莽,荆棘遍野,在从渔猎到农耕转换之时期,有位土家青年不畏艰难独自下山以习得农耕技能,在荆棘缠身把衣着撕扯粉碎的情况下,也不忘上山授技,一路风尘仆仆,当他赶到山寨早已衣不遮体,此正逢土家“调年”。于是,他不得不身披茅草回到“调年”的人群中,以舞蹈的形式向村民讲授农耕技能真经。

土家后人为了纪念这位先民之功德,于是有了 “茅古斯舞”,该舞表演者以“茅人”示众,“唱土歌、讲土话”,浑身装扮原始粗犷,其艺术表现彰显了湘西土家族豪放、粗野而又不失朴素的民族性格,焕发出强烈、独特的土家民族气息。非遗的艺术表现是地域民众审美意趣的符号化外现,其背后蕴意指向地域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



(二)

非遗的技艺传承折射地域民族生存智慧

非遗艺术性的另一表现是它的技艺性。技艺性源于地域民族先民的日常生活,折射出地域民族的生存智慧。作为对民族地区特定民俗文化的艺术提炼,非遗文化一般形成于该民俗发轫期并历经民族迁徙与时代变迁而历久弥新。虽为艺术,但非遗更具 “理性精神”,它是历代先民力求生存而历经千万次 “造物实践”汇聚而成的有关事物自然形态、物理结构、方法技能的感知与总结。

其中凝结的先民造物经验,体现了地域民族的造物匠心、技术理性与生存智慧。故曰“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农耕是我国多民族的基本生存方式,自汉以来,我国各民族就建构了精耕细作的农耕技艺,“保持土壤墒情、消弭自然灾害”早已成为先民们之于农耕技艺的首要考量。这种考量贯穿于从农器到建筑,从技艺到文化的诸多方面。

如广西南丹白裤瑶族地区深处偏远大石山区,这里气候潮湿、虫害满地,生存环境较差,于是白裤瑶族先民就创造了具有独特建造技艺的高脚粮仓,这种高脚粮仓具有良好的防鼠、防火、防潮、防虫等多种功用,体现着白裤瑶族的农耕智慧。再如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产生于我国福建泉州晋江一带。此地位于闽东南,三面临海,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之起点。该福船制造技艺运用始于唐代,福船“从古至今就成了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水上交通工具”,该技艺的开创与运用折射出当地百姓“以渔为业”的生产方式与生存智慧。



规约性: 非遗是带有特定

地域规范的乡土文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总则明确指出: 从根本上说,非遗改变了世界上人们的财富观,它警示世人: 物质固然重要,但精神财富更值得拥有。此“精神财富”即非遗留给世人的一种“精神遗产”,这种“精神遗产”是一种带有特定地域规范的乡土文明,它通过各式的艺术取材展现特定地域的民间信仰,并借助独特的审美文化阐发流淌于各民族心灵深处的道德伦理与秩序法则,规范并引导着各民族民众日常生活的行动自觉。

(一) 非遗的艺术取材展现地域特色民间信仰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伟大信仰的民族。相信“万物皆灵”,奉行“敬天法祖”,主张敬畏自然。这种信仰不仅遍布在民间,还流淌于华夏大地各个民族的文化血液里。信仰不仅是一种习惯,它更是一定历史时期社会习俗体系的一部分。作为民族地区习俗与文化的重要载体,非遗的艺术取材很好地展现了各民族地区独具特色的民间信仰。




首先,图腾崇拜作为重要的民间信仰,为各地非遗提供了丰富的艺术取材。“图腾”( totem)是一个舶来品,最初源于严复译著 《社会通诠》( 原著作者是英国的甄克思) 。在译著按语中,严复指出,图腾为自群体区别于他群体的标志。图腾崇拜就是将这种被当作“自群体”祖先血统的动植物或其他自然物加以神圣化的行为,它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态。

《列子·黄帝》在描述“炎黄上古之战”中,就清晰记载了图腾崇拜: “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貙、虎为前驱,雕、鶡、鹰、鸢为旗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诸民族都有其对应的图腾崇拜,由此为我国多姿多彩的非遗项目提供了丰富的艺术取材。

如贵州安顺“蒙正”苗族非遗 “竹王节”,就源于对其 “夜郎竹王”的图腾崇拜,蒙正苗族认为夜郎竹王是他们祖先,“生要得到竹王庇护,死要得到竹王认可”,如今虽然夜郎古国早已不复存在,但其活态的民间信仰却永留蒙正苗族人们心间。再如国家级非遗泥塑淮阳泥泥狗,源于远古的图腾 “狗”崇拜。伏羲是我国人文始祖,在所有动物中,狗最早被驯养,它是人类的忠诚卫士,在远古时代帮助人类抵御来犯之野兽。上古人们认为狗是上天派到人间的天然 “守护神”,于是诸多原始部落以狗为图腾。当今,源于 “狗”崇拜的淮阳泥泥狗,也早已被学界誉为 “真图腾活化石”。




其次,原始先民的祭祀活动与特定民间祈求,成为我国非遗的重要艺术来源。先秦祭祀是我国古老民间信仰的表达形式,其中最原始的祭祀大都与农耕活动有关。或祈福风调雨顺,如“春祈”: 《尚书·舜典》有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或酬谢感恩,如“秋报”: 《礼记·月令》有孟秋之月 “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仲秋之月“天子乃难,……,以犬尝麻,……”,季秋之月 “天子乃以犬尝稻,……”。

于是,就有了非遗传统节日 “春社日”与 “秋社日”,侗族、阿昌族等甚至据此衍生出了 “祭神农”的非遗 “尝新节”。国家级非遗素有 “中国舞蹈活化石”之称的甘肃永靖傩舞,也源于远古先民驱鬼逐疫的祭祀活动。另外,特定民间祈求也可能成为各地非遗的展现对象。如源于福建莆田湄洲岛的妈祖信俗,是源于特定民间祈求的非遗典型代表。




妈祖是海洋文化象征,相传北宋建隆年间妈祖(原名林默) 得 “玄微秘法”,到处扶贫济困、施善救人。宋雍熙四年,林默海上遭遇台风,为救船民不幸罹难。而后,莆田人们为纪念妈祖,祈求海上平安,便将妈祖作为 “航海保护神”供上神位,妈祖信俗于是成为盛传我国沿海一带 “以立德、行善、大爱精神为核心”的民间信仰。

 如今,妈祖信俗已成台海促统一、传大爱、行善德的一种精神与文化,并在 “一带一路”国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可见,作为一种民族精神与文化,非遗的艺术取材很好展现了独具特色的地域民族民间信仰。




(二) 非遗的独特审美阐发地域民族道德规范

“信仰”始现于唐译佛教经典《华严经》: “一切仙人殊胜行,人天等类同信仰,如是难行苦行法,菩萨随应悉能作。”信仰本身不是目的,信仰的终极指向是 “随顺世间、度化众生”。从文化的角度,民间信仰是一个社会道德的范畴,旨在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引导社会民众形成一种公序良俗的行动自觉。作为民间信仰的重要载体,非遗的独特审美阐发了不同地域的道德规范,并成为约束、引导地域民族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力量。

非遗是地域民俗“活态化”审美资源,是地域族群道德伦理之具象化表达。从词源看,古希腊语中,“伦理” (ethike) 本身源于 “习惯”(ethos) ,意为习惯、习俗与品性; 而在拉丁文中,道德( mos) 也意为品性与风俗。所以,在西方,伦理与道德都指向习俗、品性与品德,具有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文化功能。

 特定地域的非遗源于该地区的先民活动,它蕴涵着该民族最深层的文化基因,保留着该民族原生态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与道德审美,传递着族群共同体“集体记忆”的感情认知。如被誉为 “中国古代音乐活化石”的世界非遗 “西安鼓乐”,源于燕乐,促进了民间音乐与宫廷音乐的融合,对古长安及其周边乡土民众起到了很好的凝聚与教化作用。事实上,有关 “乐”的道德规约, 《尚书·尧典》早有论述: “帝曰: ‘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夔曰: ‘於! 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在远古祖先看来,“乐”就能促成 “百兽来舞、神人相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与道德规约力。又如非遗项目傩文化,在我国诸多地区盛行。其中: 贵州岑巩傩戏 “十打”的场面,就具有劝诫民众“扬善惩恶”的道德规约; 江西婺源等地的傩舞有 《后羿射日》的上古神话、有 《花关索与鲍三娘》的民间爱情,无不阐发了 “以天下事为己任”的博爱之心和对美好未来热切向往的良好愿望,对民众都有很好的规约与引导作用。

非遗是一种非正式的秩序法则,引导地域民众积极向善。制度是由若干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组合而成的规则网络。正式约束如法律,具有强制性; 非正式约束源于特定族群的共同心理结构、价值理念与日常处事经验。现实社会生活中,当正式约束面临困境时,非正式约束能及时补位,两者具有内在的相通性与互补性。




非遗与非正式约束同源,都源于特定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地域风俗等土壤,并以特殊方式形成共同的价值理念与地域心理。这就决定了非遗作为社会非正式约束的一部分,与地域民族生活具有不可分割性,并成为引导地域民众积极向善的秩序法则与重要力量。如国家级非遗 “关公信俗”就具有很好的非正式秩序作用。

关公乃汉蜀名将、忠义英雄,是忠义与诚信的化身,被历代儒家尊为人伦楷模,其诚信精神被商界奉为至理信条。“关公信俗”体现了个体性与集体性的有机统一,为培育公序良俗的社会秩序,建构现代社会市场交易法则,具有重要的指示作用。 可见,非遗不仅是一种承载民间信仰的审美艺术,它更是规范地域民族日常行为的道德规范。


成就与问题: 我国非遗传承现状

为更好适应非遗文化传承的全球化趋势,履行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义务,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 ,标志着我国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非遗保护工作正式启动。非遗是一个民俗性、艺术性与规约性的联合体,十多年来,我国非遗传承在民俗挖掘、艺术再现与乡土规约守护等方面已取得诸多成就,但尚存一些问题。

(一) 我国虽已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国各民族地区的非遗资源,但文献记载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2005—2009 年间,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过大规模的非遗普查,普查得出我国非遗资源总量近87万项,各非遗项目所属种类、分布状况、生存生态等情况都已初步摸底。在此基础上,我国已建构非遗四级名录体系。截止2021年6月30日,全国共公布5批共计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3610个子项目) 。

但是,作为承载各民族地区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非遗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它不仅需要活态传承,还要文献记载。然而,从现实层面看,虽然五千多年灿烂文化给华夏子孙留下了无数文化珍宝,但由于这些遗产流传久远,囿于历代文献整理科技,诸多文献或散轶或杂乱无章,这给非遗传承带来了重重困难。

为此,要将长达几千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古代习俗文化较为完整地保存下来,还需进一步强化地域民俗挖掘、整理与保护,并加强其“文化记忆”的数字化工程。




(二) 虽然我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建章立制”工作已初步完成,但传承人老龄化、市场活力不足却是一个不争事实

文化传承人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 “人间国宝”制度,而后被韩、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世界多国或世界组织借鉴。我国文化部出台的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 提出了非遗传承人认定标准等问题,并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2013年始,文化部对50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试点; 2015 年又在全国范围内选取 300 名或年满 70 周岁或体弱多病的非遗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工作; 《文化部 “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又对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做出了制度性界定与规范。

我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建章立制”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当下我国非遗传承人老龄化严重,以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为例,此批传承人共计1082人,平均年龄63. 29岁,其中70岁以上比例高达31. 80%。




另外,随着工业化发展并伴随着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一些传统作坊式技艺产业陷入困境,其商业再生机制乏力,如傩面具雕刻、面塑、雕漆、编织工艺、芜湖铁画等传统技艺,很多已被 “边缘化”而濒临消亡,其境况令人叹惋。

(三) 虽然传统村落保护已得到有序实施,“非遗在社区”工作全面推进,但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尚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有些传统村落甚至面临消失的可能

我国自2012年公布第一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以来,截止到2019年底已陆续公布五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总计681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还将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个国家级非遗馆,并不断推进非遗保护与村落保护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然而,随着城镇化提速,我国社会结构急剧变迁,诸多传统村落或渐凋零或面临消失。据统计,21世纪以来的第一个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就有 90 余万座传统村落在华夏大地消失。另一方面,传统村落保护的现行实践倾向于对具体村落原有建筑、周边自然山水等实体物的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缺乏宏观上的整体性与系统性。

事实上,传统村落兼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特性。如果只看到传统村落的乡土建筑与历史景观,将其片面归入物质文化遗产范畴,必将造成传统村落徒具躯壳而形存实亡,所以,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其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形的东西,还要保护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诸如村落历史记忆、宗族传衍、俚语方言、生产方式等无形的东西。或者说,传统村落保护应该秉持系统性、整体性立场,把村落实体和村落灵魂都保护好。



制度建构: 三维度视角下

非遗传承机制建设

如上述,我国非遗传承在民俗挖掘、艺术再现与乡土规约守护等方面虽已取得诸多成就,但还有大量工作有待加强与落实,如非遗资源文献记载尚需强化、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有待改进、传统村落保护还需有序推进。为此,我们试图从民俗、艺术、规约等三个维度对我国非遗传承机制建设提出政策建议。

(一) 推进各地 “文化记忆”整理及其数字化工程,强化地域民俗挖掘与保护

文化记忆并不必然涉及文字,但它却是一种机制,可通过特定仪式、图形图像、音乐舞蹈等形式,将长达几千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古代习俗与文化较为完整地保存下来。强化地域民俗挖掘与保护,做好各地非遗传承,积极推进各地 “文化记忆”整理及其数字化工程。




第一,深入田野调查,做好各民族地区非遗项目的挖掘与纠错。深入各民族地区进行田野调查旨在进一步挖掘各地非遗资源,及时完善非遗文献,推进 “文化记忆”在非遗文献建设上落到实处。田野调查应着力于以下四个“注重”: 注重发现反映各民族地区族群观念与性格、民族思维方式与民俗的新资料; 注重田野调查所获资料与相关既有资料的异同,并进行甄别去伪,为非遗纠错确立原始文献证据; 注重与其他民族地区非遗资料相关联的田野调查资料,做出科学分析,以避免非遗重复立项,并为 “文化记忆”整理提供可行依据; 注重各地区民俗节日资料的田野调查,民俗节日具有群体性特点,更能反映地域民间民俗。

第二,建设 “中国记忆”工程项目,推进非遗资料整理有序、管理有方。加强“国家记忆”工程建设,就是需要加强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国家记忆”工程最早在美国展开,如今“美国记忆”平台分设 18 个文化资源库,合计 140 余个专题资源库,已成美国文化的百科全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力推世界各国建立文化遗产数字化网络工程,以最终建成文化遗产的“世界记忆”( Memory of the World) 。借鉴欧美非遗先进经验,建立我国非遗“国家记忆”工程,对非遗做分门别类的文献整理,如按民风民俗类、表演艺术类、造型艺术类等艺术形式分类分设若干一级文化资源库,再在一级下设专题资源库,如将表演艺术类分成歌舞、戏曲艺术、武术杂技等,将造型艺术类分成雕刻、泥塑、编织、剪贴等,将民风民俗类分成祭祀风俗、节日风俗、婚姻习俗等。




(二) 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强化地域原生艺术再现与再生

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指向传承人老龄化、再生机制乏力两个重要问题。第一,强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抢救性记录机制。传承人是非遗原艺术的再现者,是民族文化“活的宝库”。正如冯骥才所言: “对于历史与生命,假如不能延续它,就一定要记录它,因为这是一种首要的保护。”


 强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至少要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实施抢救性采集,即通过访谈等形式展开对非遗传承人及其代表作的信息采集,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以记载; 另一方面,展开传承人文献收集,即收集传承人的包括实物资料与电子资料在内的有关文献,并进行数字化处理与归档。

第二,建构非遗再生机制,推动非遗 “文化力” 向 “市场力”的转变。当下,我国非遗传承的年轻血液供给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下的非遗保护过于重传承而轻创造,重文化而轻市场。




所以,要让年轻人也更多地挑起 “非遗传承人”的使命担当,让非遗保护 “活起来”,就必须创造性地传承非遗文化,促成文化与市场的结合。首先,地方政府要建立地方非遗传承专项基金,并鼓励民间捐赠,以此两项经费为原资,用于地方“非遗”产品开发与 “非遗”产业振兴; 

其次,鼓励非遗传承人运用其代表作与相关研究机构、企业展开进一步的研究合作与文化产品开发、推广合作; 

再次,根据研发出来的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及其市场接受度,拟定地方非遗传承专项基金的再投资计划,如此实现“非遗传承人”、地方政府、研究机构、企业等多方参与的非遗再生机制,力促非遗由 “文化力”向 “市场力”的转变,实现非遗创造性传承。

(三) 建立传统村落归档机制,守护乡土规约、留住乡土文明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生生不息,传统村落功不可没。从游牧到农耕,从远古到现代,传统村落既是历史的见证者,又有文化的传承者。传统村落记录着先民的活动遗迹,其乡土文明中蕴含的民间信仰与道德规约,是中华文明千年永续的文化之根,是华夏子孙情感共振的精神之源。

守护乡土规约、留住乡土文明,站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节点,保护好传统村落,已成创造性传承各民族非遗的重要任务。要以系统性、整体性立场,建立传统村落归档机制,为全国传统村落建立统一的文化档案,让传统村落即使将来遇到不可抗力也不会出现因实体消失而文化消亡。用档案的形式将传统村落固化下来,也是一种传统村落保护的国际惯例。




比如,2001 年,为保护濒危的世界非遗项目卡提亚达姆梵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建议为该剧传承地印度喀拉拉邦( Kerala) 的南贾( Nangiar) 等地建立部落文化档案,并为卡提亚达姆梵剧建立资料馆①。为传统村落建立文化档案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确立传统村落名录。地方根据各村落的具体情况,可分别向各级文物局申请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传统村落。第二,实施 “一村一规划”“一村一方案”,为每个传统村落收集资料。资料收集所涵括的诸如村落历史脉络、宗族传衍、建筑造型技艺,尤其是涉及村落特色的文化肌理等信息,都应力求全面、完整。第三,建立传统村落数字化文化档案。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档分类。资料可分为如空间实体类( 如村落结构、建筑结构、自然生态景致等资料) 、村落史料类( 如村落演变发展史、村落家谱族谱等) 、村落遗存文化类( 主要为村落传统技艺、生产方式诸资料) 等。传统村落建档务必注重地域特色,讲求 “地标性文化”,力求避免 “千村一面”之平庸。




总之,非遗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传承好各民族非遗才能守护好人们共同的精神家园,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设立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基本宗旨。

截至目前,我国是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 册) 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传承好我国各地区、各民族非遗,不仅是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对世界非遗保护的重要贡献。非遗是民俗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非遗项目展现不同民族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 非遗是艺术的,各民族的非遗项目彰显各自民族的艺术审美; 非遗又是自带规约的,它折射着各区域、各民族的乡土文明。

站在新时代,立于民俗性、艺术性与规约性视角,加强我国非遗传承,应该直指现实性问题,遵循可持续发展,在民风民俗挖掘、原生艺术再现、民族非遗再生、乡土规约守护等各个方面、诸多维度下功夫、开良方。唯此,我们的非遗传承才能开出鲜艳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为强国添彩、为世界造福。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2022年 第2期

主编:孙伟
责编:梁雅卓
编辑:王宝月 胡鑫 梁雅卓
原文载于:守望与传承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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